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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桥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体育设施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查桥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查桥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查桥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体育设施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安镇街道镇北路南、盛源路西。

2.1.2 建设规模:查桥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体育设施采购。

2.1.3合同估算价:162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3日,竣工日期:2023年4月12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体育设施采购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 年至 2021 年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11月~2023年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11月~2023年1月的缴费证明。

3.2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17时00分2023年2月20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时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锡山网、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查桥中学、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锡东新城商务区东兴路198号

地址:

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西路239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席工

联系人:

陆工

电话:

0510-88535066

电话:

1330617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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