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的实施意见》(锡商委发〔2022〕30号),经企业申报、综合审查等程序,现将2022年商务区拟认定准高企三阶段企业29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4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商务区经发局提出书面异议,并明确异议内容和理由。凡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商务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2月17日
根据《关于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的实施意见》(锡商委发〔2022〕30号),经企业申报、综合审查等程序,现将2022年商务区拟认定准高企三阶段企业29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4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商务区经发局提出书面异议,并明确异议内容和理由。凡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商务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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