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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鹅湖镇公开招聘学校辅助人员公告

  因我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辅助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见图片)

  二、招聘程序

  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设在鹅湖镇卫教科204办公室(五星路164号),联系人:马玉婷、黄希曦,联系电话:0510-88740353。

  2、报考者需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证件到鹅湖镇卫教科204办公室(五星路164号)办理报名手续,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鹅湖镇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填写)。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

  3、镇卫教科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报名资格。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分别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政审。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政审情况,对拟招聘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可以向卫教科反映问题。对查实不适合招聘的,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三、聘用办法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岗位统一安排。录用人员均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转正后享受所在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四、相关要求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如若发现学历、户籍、年龄等造假,经核实后,将一律取消招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鹅湖镇招聘的任意工作岗位,由此带来的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公告由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卫教科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鹅湖镇纪委:0510-88741096

  鹅湖镇组织人事科:0510-88740719

  鹅湖镇卫教科:0510-8874035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