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尧歌里218号的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 |
XSZL202301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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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 |
无锡市锡山信泰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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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
2023年1月10日经无锡锡山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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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2 |
挂牌终止日期: |
202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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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结束 |
1、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 2 月 1 日 9 时 30 分到 2023年2月 1日 9时40 分) 2、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底价协议成交; 3、如没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的,则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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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房产情况 |
租赁物编号 |
XSZL202301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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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名称 |
无锡市尧歌里2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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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坐落 |
无锡市尧歌里2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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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房产证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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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平方米) |
30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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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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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底价(元/年) |
353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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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支付,先付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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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从事行业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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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从事行业 |
有噪声、污染、扰民的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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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
1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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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步骤及相关要求 |
报名时间 |
2023年1月12日 9:00 - 2023年1月31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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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
1、意向承租方应在 2023年1月31日 17 时00分前在“无锡市产权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58.215.18.27:8061/TPBidder/memberLogi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经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意向承租方通过注册的账户进行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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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 |
1、意向承租方需交纳10000元保证金至以下银行账户: 收款人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收款人账号:10650101040230921000000203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2、每个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不同,是虚拟账号,比正常账号多10位数字。保证金的缴款只采取银行汇款,不支持现金、POS机、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以个人名义报名,按会员注册时绑定的手机银行来支付保证金;以单位名义报名,按会员注册时绑定的单位基本账号支付保证金。为确保项目保证金及时到账,意向承租方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4小时前将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指定账号(如交易保证金分次汇入,则无效,无法进入后续交易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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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上传 |
1、个人:本人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承诺书 3、以上资料以原件扫描或照片的形式上传至附件,承诺书签字/盖章上传,报名资料不齐全或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的,不得参加后续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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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挂牌期满,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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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开始时间 |
2023年2月1日 9:30分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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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
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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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
6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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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中心审核通过的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进行网络竞价,逾期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因操作系统发生错误或故障,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以及特殊情况下出现的错误结果,交易中心可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中止、重新开始或终止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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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退还: ① 未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保证金将会在成交公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② 最终承租方申请退还产权交易转让项目交易保证金时,需提交与出让方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等材料,查验核实后,即时全额无息退还。 2、如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① 在招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 公告期满后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③ 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拒绝按规定协议成交的; ④ 在交易过程中以招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⑤ 成交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确认书签署后未与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托管单位签署租赁合同的; ⑥ 未按约定支付相关价款的; ⑦ 提供虚假资料的; ⑧ 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⑨ 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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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承租方的要求及说明 |
1、最终承租方在收到并签署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协议成交通知书》或《竞得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资产转让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付清首期租金,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另行通知; 2、交易服务费用按实际成交价的5%由项目代理方无锡天衡拍卖行有限公司向最终承租方收取; 3、成交后,承租方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标的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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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报名联系人 |
赵先生 |
电话 |
13861756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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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联系人 |
顾先生 |
电话 |
13812197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