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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镇东湖塘老乡政府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信息索引号 014034703/2022-01631 发文日期 2022-12-12 公开日期 2022-12-1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因实施东港镇东湖塘老乡乡政府地块旧城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1〕第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所有构(建)筑物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锡府征发〔2022〕3号

因实施东港镇东湖塘老乡政府地块旧城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1〕第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所有构(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项目名称:东港镇东湖塘老乡政府地块旧城区改造项目。

二、房屋征收范围: 

该项目共征收32户,约15420.31平方米(含未登记建筑面积)。其中住宅15户,面积约3294.43平方米;非住宅17户,面积约12125.88平方米。

住宅:兴湖西街6号、8号、12-18号、22号、28号、30号、34号、36号、36-1号、5号、11号、21号、39号、49号、51号。

非住宅:无锡广电东湖塘广电站(兴湖西街无号)、东湖塘卫生院(兴湖西街1号、3号,东升路2号、8号、10号、20号,锡港路东湖塘西段2号、12号)、农业银行东湖塘支行(兴湖西街3号)、无锡农商行东湖塘支行(锡港路东湖塘西段4号)、无锡国税(锡港路东湖塘西段6号)、东港法庭(锡港路东湖塘西段8号)、东湖塘工商所(锡港路东湖塘西段8号)、江苏电力无锡供电公司(锡港路东湖塘西段16-18号)。

上述范围均含征收范围图(附件1)确定的所有门号及建(构)筑物,如有出入,以项目征收范围图确定的范围和入户评估调查为准。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2。

四、征收实施时间:本决定公告之日。

五、征收部门:无锡市锡山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六、征收实施单位: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

七、征收签约期限: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0日内。

八、其他: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签定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本机关依法作出补偿决定。依照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实施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无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1:东港镇东湖塘老乡政府地块旧城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图

附件2:东港镇东湖塘老乡政府地块旧城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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