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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玲等25名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制定的《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王玲等25名人民陪审员于2017年12月7日由锡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至2022年12月6日五年任期届满,其职务自动免除。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结案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任期届满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玲、叶锡忠、邢晓润、过建华、乔晓、华奋、华建清、许永华、许金根、孙滇、李钧、吴志慧、邱新华、张建英、陈华、陈萍、邵兴祖、林毅、周演、钱荣源、陶磊、黄锡瑛、缪菊芬、缪燕萍、戴丽红。

  特此公告。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市锡山区司法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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