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江苏省退化耕地治理与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耕环〔2022〕30 号)及《关于2022年锡山区中央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锡农发〔2022〕6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22年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拟委托“第三方”实施技术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2022年锡山区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试点县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三)项目预算:最高58000.00元;
二、项目实施内容
利用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数据开展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并与同年度占用耕地或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进行对比分析,形成试点县(市、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等级结果对比情况报告,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耕地培肥改良与治理修复对策措施建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殊要求
1、优先选择近两年从事过相关工作的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交通工具使用费、食宿费用、通信费用等与本次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投标人应结合本单位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拟定的相关服务自主报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近两年从事相关工作业绩证明;
5、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价书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 11月15日 16 时,地点为: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镇团结南路3号,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龙
联系方式:0510-8825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