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区各预算单位,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我区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公开主体与渠道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由各级预算单位负责公开。市财政局在无锡政府采购网(网址:cz.wuxi.gov.cn/ztzl/zfcg/index.shtml)设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专栏,供各级预算单位公开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 公开内容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包括本部门(单位)上一年度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及占比,以及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信息。公告格式详见附件1。
- 公开时间与方式
各单位应于2022年5月30日前登录“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cz.wuxi.gov.cn/ztzl/zfcgpt/)维护2021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并由系统推送至“无锡政府采购网”公开。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自2023年起,各单位应于每年3月30日前登录系统维护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并由系统推送至“无锡政府采购网”公开。
- 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办法》各项政策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做好汇总统计,及时规范公开上一年度执行情况。如上一年度预留份额比例未达到《办法》规定比例的,应向区财政局作出书面说明。各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所属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公开上一年度执行情况,确保做到不遗漏、不延误,将相关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公开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区财政局综合科。
联系人:代茜,联系电话:88227020。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817190。
附件: 1:(单位名称)XX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xlsx
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