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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政报(2021年第5期)
锡山政报(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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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选登
区政府关于印发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锡府发〔2021〕38号)
区政府关于印发锡山区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工作专项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锡府发〔2021〕39号)
区政府关于有关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锡府发〔2021〕40号)
 
人事任免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刘桓宇同志任职的通(锡府人〔2021〕14号)
 
工作动态
宛山湖生态科技城战略规划出炉
“锡山十条”暖企政策兑现
锡山(深圳)离岸科创座谈会成功举办
锡山金秋招商月大幕开启
锡山区与国联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锡山迎来创业板“第一股” 中捷精工上市
苏台集成电路产业对接会在锡山成功举办
2021无锡锡山大院大所合作发展大会举行
第二届中国(无锡)车联网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锡山举行
“荡口古镇杯”2021全国健美锦标赛暨世界健美锦标赛选拔赛和中国健美健身职业联赛(锡山站)总决赛在锡山举行
 
文件选登
区政府关于印发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锡府发〔2021〕38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贸市场管理,提升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水平,根据《无锡市市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综合考评办法(试行)》(锡农贸办〔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美丽锡山”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为民办实事,围绕建设“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农贸市场的目标,按照“谁主办、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市场负责、依法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制度化、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农贸市场。
二、实施范围
全区范围内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的农贸市场(含临时过渡点)。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各方责任。成立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开展“四不两直”检查调研,研究推进长效管理考评和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检查考核,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市场管理方对照工作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户、经营秩序、商品质量、环境卫生、消防物业、文明诚信经营等管理;经营户落实经营规范的各项要求,做到文明有序、依法规范经营。
(二)出台管理标准。出台农贸市场管理标准,细化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市容环境、停车秩序、食品安全、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管理标准和要求,制定市场管理方工作职责和经营户经营规范,让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标可依。
(三)加强考核评比。制定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对全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采取“红黑榜”评比等方法,定期对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进行考核评比,通报考核评比结果,强化考核评比结果运用,督促市场管理方落实主体责任。
(四)分类实施奖惩。出台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奖补政策,根据考核评比结果,对长效管理成效突出的镇(街道)和市场管理方,给予通报表扬和资金奖励,对长效管理考评靠后的镇(街道)和市场管理方,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将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强化各部门和板块落实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责任意识。
四、职责分工
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组织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评,开展督查督办。负责农贸市场及其经营户经营资质、公平交易、明码标价、食品安全、计量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农贸市场内的违法经营行为。
区商务局:负责对农贸市场经营设施与环境完好情况检查,负责农贸市场肉菜追溯系统的维护,加强对肉菜追溯系统运行的检查。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区级奖补资金的保障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农贸市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对未经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查处等。
区城管局: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市容卫生管理工作,整治农贸市场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三乱”小广告、乱搭乱建、公共厕所、四分类垃圾收集房等。督促各镇(街道)落实市场内公厕日常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清运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转。依法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形成长效管理。
区应急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履行安全生产经营责任。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贸市场内禽肉类产品入市前的检验检疫工作,加强对农贸市场动物疫病检测检疫的监督管理等。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农贸市场疫病防控、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和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健康检查服务,发放健康合格证明,督促农贸市场落实除“四害”和禁烟等措施,对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锡山公安分局:负责对农贸市场治安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好农贸市场周边交通标志、停车位设置管理等工作,维护市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督促市场管理方和经营者做好公共秩序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依法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履行法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进行监督,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同时,组织农贸市场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并督促和指导农贸市场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各镇(街道):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负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专班,明确牵头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统筹协调。
2.明确各方职责。要明确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增强长效管理合力
3.完善相关制度。要依据市和区管理、考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帮助农贸市场管理方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专业化第三方管理模式。
4.加强日常管理。要制定检查计划,加强日常检查,组织开展辖区内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升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水平。组织市场管理方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食品安全城市等创建活动。
5.加强考核奖惩。建立相应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方的考核奖惩,激发市场管理活力,按规定用好区长效管理奖补资金。
6.完善配套设施。要根据农贸市场管理实际需求和相关建设标准要求,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农贸市场的建设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展示服务型政府形象、文明城市建设、推进“美丽锡山”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积极推进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锡山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等单位为成员的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落细落实。
(三)加强协作协同。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要求,主动协调对接,加强信息互通,密切协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联合、多方联管的工作合力,增强长效监管效能,推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把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各级考核的内容,通过考核促使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评办法
3.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行为,提升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水平,决定成立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伟君  副区长
副组长:周嘉模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魏太山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许  健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  见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郁  奇  区城管局副局长
陆建伟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吕  卫  区商务局副局长
祁  萍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钱汉成  区应急局副局长
谢旭东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  珏  锡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尤慧杰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杨  晨  东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  廷  安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丁军武  羊尖镇副镇长
宋林达  鹅湖镇党委副书记
辛红伟  东北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赛亮  锡北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吴健龙  东港镇党委副书记
罗  贲  云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燕余  厚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周嘉模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综合管理水平,改善全区农贸市场整体环境,根据《无锡市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综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建立科学有效的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评价体系,以考评促管理、以考评促规范,通过“正向激励、反向倒逼”的形式,推动各镇(街道)履行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职责,实现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化、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全面提升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水平。
二、考评对象
(一)全区范围内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的农贸市场,正在改造的农贸市场不参与当期的考评。
(二)各镇(街道)
三、考评方式
采取“季度考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锡山区季度考评量化评分标准和年度综合考评评分标准对各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和各镇(街道)开展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一)季度考评(100分)。每季度对农贸市场组织一次考评,采取“实地考评与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
实地考评(占80%)。各部门按照《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季度考评量化标准》(附件1)进行百分制打分,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自开展,必要时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纳入考评范围的农贸市场直接进行考评。
群众满意度调查(占20%)。由区市场监管局委托专业机构,以农贸市场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标准,按照《锡山区农贸市场群众满意度调查表》(附件3),采取“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每季度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一次对消费者和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
附加减分,在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食品示范区创建测评过程中评为优秀的每次视情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在市、区日常督查通报中上红榜的,每次加1分。在市、区日常督查通报上黑榜的,每次视情减1-3分;在年度考评中被列入“管理较差类市场”的,每次扣2分;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重大创建考核评比中失分或被通报批评的,每次视情扣分,最多不超过5分;发生被应急部门认定的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每次扣5分;发生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有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
季度考评、群众满意度调查得分按相应权重核算,作为该农贸市场的季度得分,季度考评累计得分的平均分加上附加分为该农贸市场年度最终得分。
(二)综合考评(100分)。按照《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综合考评量化标准》每年底对各镇(街道)组织一次综合考评。
四、职责分工
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评工作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并组织实施,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按照相关职责开展考评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牵头组织对各农贸市场的季度考评和对各镇(街道)的综合考评,并对农贸市场包括经营资质、索证索票、查验义务、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信用建设、经营秩序、广告管理、明码标价、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市食品质量合格、食品经营行为规范等内容进行考评,汇总整理各成员单位提交的农贸市场季度考评得分情况,审核台账资料,核算各农贸市场和各镇(街道)年度考评得分,提出奖惩意见并提交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
区商务局负责对农贸市场经营设施与环境完好情况,肉菜追溯系统维护、运行情况进行考评,并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区城管局对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环卫秩序进行考评,主要包括户外广告、门头店招、乱搭乱建、占道经营、道板违停、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垃圾分类收集和清运、公厕卫生等方面,并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履行安全生产经营责任情况进行考评,认定统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市场,并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贸市场禽肉类产品检疫检验进行考评,主要包括禽肉类产品入市前检疫检验证明和动物疫病检测检疫等,并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农贸市场病媒生物防制情况进行考评,主要包括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设备设施、药物使用、除“四害”和禁烟等方面,并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考评,主要包括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破坏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等,并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各镇(街道)要落实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出台辖区范围内各农贸市场管理考核细则,加强长效管理,配合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考评工作。
五、考核奖惩
(一)季度考评得分排名前5位的,纳入锡山区农贸市场“红黑榜”红榜名单;得分排名后3位(且低于80分)的,纳入黑榜名单。“红黑榜”名单将定期公布,对连续两次列入农贸市场“红黑榜”黑榜名单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农贸市场管理方和有关镇(街道)负责人,并取消奖补资格,整改提升不明显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有关镇(街道)更换市场管理公司。
(二)对农贸市场年度最终考评得分前三个等次的市场给予资金奖补,第一等次(不超过2名)奖补标准20万元;第二等次(不超过3名)奖补标准15万元;第三等次(不超过5名)奖补标准8万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1.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季度考评量化标准
2-2.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综合考评量化标准
2-3.锡山区农贸市场群众满意度调查表
 
附件2-1
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季度考评量化标准
考评
部门 考核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扣分原因
区商务局     (8分) 设施与环境管理 1 农贸市场硬件经营设施与环境完好情况;经营设施与环境每破损一处得不到及时维修的扣0.3分;如果破损严重视情加重扣分。 3    
肉菜流通追溯系统使用 2 追溯设备使用率、经营户达标率、经营户备案率、电脑开机率均到达到70%。 5    
区城管局     (25分) 市场外围市容环卫秩序 3 配套完善市场垃圾分类箱(桶)等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落实日常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制度,未设置垃圾分类箱(桶)扣2分,每发现一处环卫设施破损扣0.4分,有明显污渍扣0.2分,垃圾未及时清运扣0.5分,分类严重错误扣1分。 5    
4 清除周边卫生死角、暴露垃圾及污水,每发现一处卫生死角、暴露垃圾分别扣0.5分;每发现一处污水扣0.3分。 4    
5 取缔周边占道经营、店外出摊、乱牵挂、乱堆放、乱张贴等现象,每发现一处占道经营扣0.5分;每发现一处店外出摊、乱牵挂、乱堆放、乱张贴分别扣0.3分;每发现一处乱贴乱画扣0.1分。 7    
6 清理周边不按规定设置的户外广告和移动灯箱等装置,修复残缺、破损门头店招,每发现一处不按规定设置的户外广告和移动灯箱等装置扣0.3分;每发现一处未及时修复残缺、破损门头店招扣0.2分。 6    
7 配套停车场管理有序,无管理人员扣0.5分,未统一着装或佩证上岗扣0.5分;地标志醒目,车辆分类、划线停放,停放有序,摆放整齐,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3    
区卫生 健康委  (10分) 病媒
生物防制 8 有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防制(1分);建立消杀措施及台账、记录(1分)。 2    
9 定期检查市场内外消杀设施,有记录(1分);消杀设施正常使用,投药及时(2分);发现有违禁投药情况的此项不得分。 3    
10 灭鼠点设置规范或符合数量要求、灭鼠药物投放及时的(2分);窨井、下水道口配防鼠网(1分);市场内外发现有大密度鼠迹扣1分。 3    
11 食品和熟食摊(店)配备灭鼠、灭蝇、灭蟑等设施(1分);灭鼠、灭蝇、灭蟑等设施安置到位(1分)。 2    
区应急局      (8分) 履行安全
生产责任 12 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分)。 2    
13 市场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2分)。 2    
14 市场与进场经营商户签订安全责任书(2分),应签未签每少一户扣1分。 2    
15 市场建立和执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分),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要有检查情况的记录和检查人员的签字(1分)。 2    
区消防救援大队  (17分) 市场消防
安全管理 16 市场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1分);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0.5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0.5分);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场内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0.5分);定期检查维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0.5分)。 3    
区消防救援大队(17分) 市场消防
安全管理 17 市场消防设施正常使用(1分);消防通道通畅,无车辆乱停放,无占道,无乱堆放(1分),有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    
18 菜市场内设置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1分),疏散距离应符合要求、疏散楼梯数量应不少于2处、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1分),消防通道未被占用(1分)。 3    
19 市场内无电线乱拉乱接;无使用明火操作;不私自使用大负荷电器等。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4    
20 消防水源正常使用(2分);室内消火栓器具齐全,且未被遮挡(1分);配备相应数量的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单具不小于4公斤),灭火器具整洁完好(1分),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保持完好有效(1分)。 5    
区农业农村局(4分) 检验检疫 21 经营的畜禽肉未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其中猪肉为“两证一报告”)的每户扣1分,水产品的未取得产地证明或购物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每户扣1分。 4    
区市场 监管局  (28分) 信用与制度建设 22 制订市场经营者信用评价标准和评分细则,开展文明诚信经营评定,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未制订的,扣1分;未开展文明诚信经营评定的扣0.5分;未公示及漏公示结果的,扣0.5分。 2    
经营主体 23 依法亮证照经营,现场抽查有1户未办照的扣1分;未悬挂执照或未按登记事项经营的有 1 户扣0.5分。所售商品无价格公示扣0.5分,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有 1 户扣0.5分。 2    
商品摆放 24 商品摆放规范有序,未划行归市扣0.5分;无自产自销区扣0.5分;商品摆放不整齐有一处扣0.5分;超出摊位摆放的有一处扣0.5分,摊位内卫生不整洁的有一处扣0.5分;摊位内堆放杂乱有一处扣0.5分。 3    
25 无占道经营现象,出摊(店)占道经营有1户扣0.5分;占道设摊经营有1户扣0.5分;检查中发现场内有车辆的每辆扣1分。 3    
区市场 监管局  (28分) 消费维权 26 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站点;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调解消费争议;记录消费处理台帐;有效保障合法权益,处理率达100%,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    
食品安全 27 未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扣1分;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扣0.5分;未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的扣0.5分。 2    
28 未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的扣1分,不能按规范正常开展检测工作并上传快检平台的扣1分;不合格食品处置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未在醒目位置公示快检工作时间和检测结果的扣0.5分。 3    
29 有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以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发现一处扣2分。 2    
30 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发现不合法的每户扣1分,未按核定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的每户扣0.5分,未亮证经营的每户扣0.5分。 2    
31 散装食品未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每户扣0.5分。 2    
32 销售未包装的食用农产品,未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的每户扣0.5分。 2    
33 熟食卤菜、豆制品、糕点、非自制面制品、鸭血等经营户未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等自制材料的每户扣0.5分,熟食卤菜销售区无密封、保鲜设施,未进行封闭销售的每户扣0.5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熟食卤菜销售区卫生脏、乱、差或个人卫生差,穿戴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户扣0.5分;未能提供散装熟食卤菜生产资质证明的每户扣0.5分。 2    
34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食用农产品的,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户扣0.5分。 1    
合计       100    
附件2-2
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综合考评量化标准
镇(街道)名称:               考评人员:        单位: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考评大类 分值 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1 制度建设情况 10 1.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情况,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2.镇(街道)长效管理办法细化完善情况,长效管理考评奖惩机制;
3.奖补资金管理制度落实。 1.镇(街道)未成立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的扣2.5分;2.无镇(街道)长效管理办法扣5分;3.无考评奖惩机制扣2.5分。
2 组织设施情况 10 各镇(街道)组织开展对所属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评、通报,台账资料等情况。 镇(街道)每半年不少于2次检查通报,台账缺少一次扣2.5分。
5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氛围。 无长效管理氛围营造扣5分。
70 农贸市场内外日常管理。 所属农贸市场年度考评成绩总分(均分)×0.7。
3 日常教育情况 5 1.市场经营户对长效管理办法熟知情况;
2.上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上级关于农贸市场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未贯彻落实的扣2分。
4 附加减分项 较好类市场通报情况 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食品示范区创建测评过程中评优秀的每次视情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市、区日常督查通报上红榜的,每个次加1分。
较差类市场通报情况 1.市、区日常督查通报上黑榜的,每个次视情扣1-3分。年度考评所辖农贸市场被列入“管理较差类市场”的,每个市场扣2分;2.发生被应急部门认定的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每次扣5分;3.发生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有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4.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重大创建考核评比中失分或被通报批评的,每次视情扣分,最多不超过5分。
 
附件2-3
锡山区农贸市场群众满意度调查表
市场名称: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调查内容 非常
满意 基本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
满意
1 硬件设施
2 停车条件
3 经营秩序
4 食品安全
5 环境卫生
6 消防安全
7 明码标价
8 诚信经营
9 服务态度
10 总体评价
意见建议
说明:请对市场长效管理10个方面进行评价,并在相应等级对应的空格中打√;群众满意度计算方法:每张测评表共有10项,将每项得分(非常满意为10分,基本满意为8分,一般为5分,不满意为2分,很不满意为0分)相加,得到该市场季度群众满意度测评得分,得90分(含)以上为满意、80分(含)以上为基本满意、80分以下为不满意。
附件3
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根据《无锡市市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评办法(试行)》(锡农贸办〔2020〕2号)和《锡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设立区级专项奖补资金,规范对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评优秀单位奖补资金的分配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安排
按照现行财政分担机制,区级奖补资金由区市场监管局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开发区、商务区自行承担。
第三条  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定期考评、分类奖补”的总体原则,对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考评优秀的农贸市场给予相应的资金奖补。
第四条  部门职责
(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法,制定考核评比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农贸市场定期考评工作;负责年度预算编制、资金使用绩效跟踪和资金信息公开。
(二)区财政局负责区级奖补资金的安排。按照“谁发放、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并组织开展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和检查工作。
(三)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奖补资金的定向发放,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获奖补农贸市场的长效管理。
第五条  奖补对象
长效管理年度考评前三等次的农贸市场。
第六条  奖补方式
 根据年度长效管理考评等次分别确定奖补金额,并以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各镇(街道),由镇(街道)统筹。
第七条  奖补标准
根据各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年度考评结果进行分档奖励,第一等次(不超过2名)奖补标准20万元;第二等次(不超过3名)奖补标准15万元;第三等次(不超过5名)奖补标准8万元。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视情动态调整奖补比重,奖补金额与市级奖补不重复享受,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奖补。
第八条  专款专用
长效管理考评奖补资金实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各农贸市场的长效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和挪作他用。
第九条  信息公开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区级主管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形式,依法公开奖补资金分配、使用等相关信息,确保奖补资金阳光透明。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区政府关于印发锡山区知识产权、质量和
标准化工作专项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
锡府发〔2021〕39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锡山区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工作专项扶持政策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锡山区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工作专项扶持政策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锡山区委 锡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的通知》(锡发〔2021〕4号)文件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产业强区主导战略,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推进质量提升工程,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快将锡山打造成为“产业高端、创新活跃”的产业升级引领区,特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自主知识产权
(一)鼓励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
1.对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事业单位,按每件专利最高不超过0.5万元给予资助,对个人按减半给予支持。
2.对年度通过“PCT”途径申请并进入其他国家公布阶段或授权专利的企事业单位,按每件专利实际产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对年度获得驰名商标(司法认定除外)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年度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以上奖励可与上级奖励同时享受。
4.对取得马德里国际商标授权的企事业单位,按每件商标最高不超过1万元给予资助。
5.对年底有效发明专利拥有数(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为准)实现同比增长的企事业单位,按每件净增发明专利1万元给予奖励,对单个企事业单位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促进高效益知识产权运用
6.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和市级专利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可与上级奖励同时享受。
7.对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首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备案的,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8.对建成无锡市商业秘密保护维权联系点的企业,给予2万元资助;对建成无锡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的企业,给予0.1万元资助。
(四)鼓励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
9.对注册在本区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年度专业服务收入(含代理收入)达到300万元的,依据代理区域内发明专利数量给予相应奖励。代理区内发明专利数量达到50件,给予10万元奖励,超出部分按数量比例给予相应奖励,对单个服务机构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支持企业质量发展
10.对首次获得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AA级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A级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11.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无锡市市长质量奖、无锡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5万元奖励。
12.对首次获得“江苏精品”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三、支持标准引领战略
13.对年度主导起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若第一起草单位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作为第二起草单位的等同于主导起草单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资助,其中对修订标准的资助额度分别不高于对制订标准资助额度的60%。
14.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对承担国际专业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资助;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
15.对获得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立项的单位,给予20万元资助;对获得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立项的单位,给予10万元资助。
针对支持标准引领战略的资助项目,同一单位只能就同一标准项目申请一次性补助,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年度获得标准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附则
16.上述所列资助奖励项目有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先由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再由区级资金保障。
17.在评审年度资助奖励资金时,考虑企业年度对锡山财政的贡献情况,原则上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度对锡山财政的贡献额(支持自主知识产权奖励除外)。本意见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我区现行财政体制由区级财政、开发区、商务区及各镇(街道)共同承担。
18.本意见中与区其他产业扶持政策有重复、交叉的,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19.本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区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府发〔2020〕6号)文件同时废止。
 
 
区政府关于有关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锡府发〔2021〕40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现就有关副区长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周建伟同志: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大项目、企业上市、国有资产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开放型经济、招商、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统计、税务、金融、外事、对口支援与合作方面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审计方面工作。负责与区人大、区政协的联络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财政结算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区统计局、锡山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锡山区税务局、无锡海关驻锡山办事处、驻区各金融保险机构。
谢乐章同志: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民政、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双拥、农业和农村经济、乡村振兴、水利、供销、民族宗教、侨务、对台事务方面工作。负责与区人武部的联络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区水利局、区供销合作总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江苏无锡锡山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锡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区残疾人联合会、锡山生态环境局。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
 
人事任免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刘桓宇同志任职的通知
锡府人〔2021〕14号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刘桓宇同志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挂职时间1年)。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工作动态
宛山湖生态科技城战略规划出炉
8月28日,锡山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宛山湖生态科技城战略规划专家评审会。区委书记周文栋出席会议并讲话,区领导顾文浩、章金伟、陶波、周建伟、徐涵明参加会议。会上,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负责设计的战略规划方案通过了由中国工程院吴志强院士领衔的专家团队评审。这标志着历时9个月、经过多次专题研究、征集多方智慧的宛山湖生态科技城战略规划形成最终成果,也标志着这座承载梦想与希望的“锡东未来城”即将正式起航。
 
“锡山十条”暖企政策兑现
近日,我区鹰普(中国)、宇寿医疗器械等企业陆续收到了锡山区人民政府发放的连续生产企业奖励资金。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锡山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联企解烦难、联村(社区)解疑难、联户解困难“三联三解”活动,进一步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谋福祉。今年年初,锡山区出台了《“同心抗疫、暖心过节”锡山区关于鼓励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锡过节的十条指导意见》。《十条指导意见》中指出,支持企业抢先机开新局。支持企业春节期间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加快发展,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0年12月份用电量的75%)给予一次性奖补,2020年度产值超亿元(含)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其他规模以上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现经过审核公示等程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符合“锡山十条”的企业兑现了奖励资金,共有95家企业享受到了共计690万元的惠企政策红利。“十分真切地感谢各级政府和领导对我们企业实际性的帮助,真正意义上做到了急企业之急,想企业之想,从多个维度帮助我们解决了实际运行困难”,鹰普(中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道。
 
锡山(深圳)离岸科创座谈会成功举办
9月6日,“拥抱湾区 聚力锡山”科创座谈会在锡山(深圳)离岸孵化器举办。区委书记周文栋参加调研和座谈会,副区长王琪、佳兆业科技集团副总裁陆有源、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长常军锋、深圳市微纳制造促进会会长王大伟、香港科技大学深港协同创新研究院执行总监高凌云等出席座谈会。锡山(深圳)离岸孵化器是由国家级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港科蓝湾科创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在大湾区联合打造的“创新飞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研祥科技大厦11层,总面积887平方米。研祥科技大厦坐落于深圳南山区高新中四道,紧邻深圳大学、腾讯总部、大族激光总部、比克科技等高校及集团公司总部,创新氛围浓郁,可高效承接科技成果转化。锡山(深圳)离岸孵化器由港科蓝湾科创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该公司在深圳运营管理多个科创孵化基地,主要进行创业孵化及高校创新资源、科研资源的整合,已孵化培育出骞云科技(CloudChef)、锐达影像等科创企业。
 
锡山金秋招商月大幕开启
9月16日,全区重大产业项目集中开(竣)工仪式举行,这既是全区“重大项目突破年”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也彰显了区委、区政府抓牢抓实项目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以重大项目的“加速突破”,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同时也是2021锡山金秋招商月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内容。本次集中开(竣)工的重大产业项目共24个,其中开工项目12个、总投资88.68亿元,竣工项目12个、总投资106.64亿元,其中新开工的重大产业项目有映月湖数字谷一期、锡山工业芯谷、小刀科技智能运动电动装备暨总部基地项目等;竣工的重大产业项目有恩捷新材料产业基地、蜂巢能源全球锂电创新中心、拉普拉斯半导体高端装备一期等。
 
锡山区与国联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9月17日,锡山区与国联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启深化合作的新篇章。双方将在基金投资及产业培育、综合金融及专业咨询服务、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业务、人力资源服务及高端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强合作,为锡山打造“高质量全面发展示范引领区”注入强劲动能。
 
锡山迎来创业板“第一股” 中捷精工上市
9月29日上午,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挂牌上市。这是我区首家创业板、首家注册制上市企业,也是全区第14家上市企业。
 
苏台集成电路产业对接会在锡山成功举办
0月12日,江苏省第十八期台商大讲堂暨苏台集成电路产业对接会在锡山成功举办。此次对接会吸引约150家台企、国企、民企与会,涉及集成电路产业链上下游的各个环节。省台办副主任孙继兵,省工信厅副厅长池宇,省半导体协会秘书长秦舒,无锡市台办主任陈明辉,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顾文浩出席活动。副区长吴伟君在会上对我区集成电路产业进行推介。
 
2021无锡锡山大院大所合作发展大会举行
10月18日,以 “智汇锡山·创新未来” 为主题的2021无锡锡山大院大所合作发展大会举行。近百位科研院所领导及专家教授齐聚锡山,共商合作、共谋发展。大会发布“锡山—大院大所合作热力图”,锡山与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一批企产学研项目、校地合作项目集中签约,为发展链接导入大院大所的“最强大脑”和高端资源。
 
锡山区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共建上海交通大学无锡碳中和动力技术研究院
10月18日下午,锡山区人民政府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共建的上海交通大学无锡碳中和动力技术研究院项目正式签约。该项目由中国工程院院士黄震领衔,国家级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承接,旨在建成影响力辐射长三角、全国乃至全球的汽车和船舶碳中和动力技术研发机构。
 
第二届中国(无锡)车联网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锡山举行
10月23日—24日,作为“2021世界物联网博览会”的重要论坛之一,第二届中国(无锡)车联网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锡山举行。众多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教授、车联网领域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共享车联网科技盛宴,共谋车联网美好未来。论坛以“车联新时代、赋能新锡望”为主题,由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锡市人民政府、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主办,锡山区人民政府、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技术创新处处长赵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常如平,市委常委、副市长丁四海,区委书记周文栋出席并致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顾文浩主持,区领导蒋群、章红新、言国强等参加活动。
 
“荡口古镇杯”2021全国健美锦标赛暨世界健美锦标赛选拔赛和中国健美健身职业联赛(锡山站)总决赛在锡山举行
10月22日晚,为期5天的“荡口古镇杯”2021全国健美锦标赛暨世界健美锦标赛选拔赛和中国健美健身职业联赛(锡山站)总决赛在锡山举行。区领导毛晨、保海燕、石国洪等出席活动。作为一年一度全国最高水平的健美赛事,全国健美锦标赛暨世界健美锦标赛选拔赛不仅是选手展现自身水平的最高平台,同时也承担着选拔高质量人才。本次比赛设置了古典健美、女子形体、男子健体、比基尼健身、男子健身模特、女子健身模特和古典健美等男女7个比赛项目32个组别,共有来自全国137个城市的379名健美健身专业选手参加。去年锡山成功举办了此项赛事,获得了非常好的反响。此项赛事的举办让更多群众近距离感受健美运动的魅力与精神,让更多的人了解、喜爱、参与健身健美,进一步营造全民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