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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1、规划名称:江苏省无锡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2、规划范围:开发区包括三个区,东区范围为东至联谦路、南至锡山大道、西至走马塘东路、北至九里河南路,面积约0.9平方公里。中区范围为东至新华路、南至和祥路、西至先锋东路、北至兴吴路,面积约0.4平方公里;西区范围为东至山河路、南至东安大道、西至春风南路、北至弘业路,面积约1.8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4、发展目标:着眼长远发展,对标国内外一流科技园区建设水平,致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高科技园区。

  5、产业定位:努力打造引领全国的车联网产业先行区、具有国际影响的新经济示范区、长三角重要的科技金融集聚区和全球领先智能电动车品牌高地。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规划区内废气污染源以工业废气为主,经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可知,规划近远期各新增污染物浓度贡献值较小,在采取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规划区域大气环境影响总体上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园区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排污口所在区域水环境容量能够满足污水处理厂排污需求。

  3)地下水环境:正常工况下,污水防渗措施到位,污水管道运输正常的情况下,地下水无渗漏,基本无污染。若排污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处理池发生开裂、渗漏等现象,污水池将对地下水造成点源污染,污染物可能下渗至包气带从而在潜水层中进行运移。通讨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深层地下水不会受到项目下渗污水的影响。

  4声环境: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噪声可满足功能区要求;将区内国省干道、主干路、次干路两侧4a类声环境功能区作为规划控制范围(原则上沿线1类区为道路红线外50米,沿线2类区为道路红线外35米),在此控制范围内不宜规划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类建筑。如确需在上述规划控制范围内新建噪声敏感类建筑,新建噪声敏感类建筑应采取主动防护措施;科学规划两侧建筑物的布局,临路第一排建筑宜规划为商业、办公用房等非噪声敏感建筑。

  对于已建公路两侧不能满足控制距离要求的现状区域,如有居民反映噪声扰民或投诉时,建议结合噪声监测结果,针对沿路两侧敏感点的实际环境特征,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建设绿化林带等有效措施,确保敏感点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在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情况下,规划区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6)生态环境:开发区发展过程将会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合理规划与建设,同时采取针对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7)土壤环境:在规划区内本轮规划实施过程中,工业项目、交通设施等的建设均会对区域的土壤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通过采取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土壤环境影响减缓着施,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不利影响。

  8)底泥环境:开发区范围内企业无生产废水直排,生活污水全部接管,在采取底泥清淤等措施后,项目对底泥环境影响可控。

  9)环境风险:根据典型风险事故分析预测结果,发生风险事故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规划区环境风险基本可接受。

  三、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优化能源结构,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工业企业采用高效处理工艺,逐步淘汰效率低的废气治理措施。入区企业要严格执行三同时,优化工艺流程,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全过程控制。根据周边居民区分布和开发区固废处理可能存在的异味,计算卫生防护距离,按规划落实绿化隔离带建设。严格环境准入,控制NOxPM10VOCs等的新增排放量;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对进驻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因子,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合理调整进驻企业的厂址或总平布置,根据污染物特性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确保生产工艺尾气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减少其对环境特别是对周边较为敏感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控制。

  2)地表水环境:严格环境准入,实行源头控制。开展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生活污水和各企业废水由污水管网收集达接管标准后进入相应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加强工业废水的综合利用和节水措施。

  3)地下水环境:强化工业企业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补充和完善地下监测井网,逐步建立和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4)声环境: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控制、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

  5)固体废物:完善固体废物收集系统,加强工业固废的管理与处置,加强生活垃圾与其他垃圾的管理与处置。

  6)生态环境:从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生态补偿建设、限制入区项目等方面着手完善生态环境管理措施。

  7)土壤环境:强化工业企业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强化土壤环境日常监管能力。设置必要的防腐蚀防渗漏设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补充和完善土壤常规监测点位,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江苏省无锡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规划方案实施后,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规划的各项环保措施总体可行。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三线"管理对策以及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规划方案的实施可进一步降低其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可行。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本页附件中下载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5号环评单位所在地提供纸质的《江苏省无锡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供公众查阅。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包括规划区内部及周围的公众及单位等。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本页附件中下裁公众意见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反馈给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九、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胡诚

  联系电话:0510-88535295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锡东创融大厦A518

  Email33707831@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江苏锡澄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0510-88210020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5

  E-mail: huanping3@Xchky.com

  报告书全本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zd1S5WGZRb0gruoFYvT6Q

  提取码:oszz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