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区公共资源交易 > 公告栏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区各预算单位,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84号)和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112号)有关精神,现就我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    采购意向公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项目信息、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绩效、防范腐败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2. < >202211日起全面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3. < >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因采购人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和涉密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需求概况,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3.采购预算金额;4.预计采购时间;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详见附件1

    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根据市场调研情况,采购预算金额可以低于实际预算安排数,以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准备。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4. < >预算单位是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责任主体,各预算单位负责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s://www.wuxi.zcygov.cn/)内填报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并发布,主管预算单位可汇总所属单位的采购意向后统一填报并发布,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市财政局在无锡政府采购网开设采购意向公开栏目,发布采购意向公告,并同步传送至江苏政府采购网,有条件的主管预算单位和地区也可在其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

  5. < >部门预算批复前,以部门预算二上为依据及时公开具体采购意向;部门预算批复后,以部门预算为依据,批复后60日内应按季度汇总公开具体采购意向。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应当以采购计划为依据及时公开具体采购意向。各预算单位应在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采购活动前公开采购意向。

     

    各预算单位应在无锡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开本单位年度预算安排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无法满足采购意向公开时间要求的项目,应当单独提前公开。对年中新增采购项目以及实行临时采购预算执行制度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及时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六、相关工作要求

    各预算单位和镇(街道)应高度重视此项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妥善安排项目实施时间,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及时按规公开采购意向。

    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细化本部门、本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所属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公开采购意向,确保做到不遗漏、不延误。

    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区财政局综合科(政府采购管理办)。联系人:代茜,联系电话:88227020。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咨询电话:818222874008817190

     

    附件:1XX单位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

          2.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操作流程

     

     

                                    

    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

    202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