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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须知
信息索引号 014034703/2019-00406 发文日期 2021-05-31 公开日期 2021-05-3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锡山区民政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结婚登记须知

  结婚登记条件:

  1、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无锡市区区域内。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但一方持有申领地在锡山区的有效居住证;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婚姻登记处有即时拍摄);

  8、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一方需提交申领地在本辖区的有效居住证;

  9、提供的证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注: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户口簿或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

  无锡市锡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锡山区锡沪中路85号(锡山海关对面,锡山妇幼保健所三楼)

  咨询电话:88216350   8821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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