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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和 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办事指南(试行)(2021年5月修订)
信息索引号 014034703/2021-00636 发文日期 2021-05-26 公开日期 2021-05-26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锡山区人社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和 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办事指南(试行)(2021年5月修订)

  一、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

  (一)申请条件

  1.有不少于4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服务场所。

  2.有4名及以上持有《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或《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或《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的职业中介专职工作人员。

  (二)提交材料

  1.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及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申请表(见表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专职工作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或《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4.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对市场主体在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过程中无法提供经营场所使用权证的,可以提供由该经营场所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审核确认的《无产权证明经营场所情况承诺书》(见附件4)。

  5.机构章程、规章制度。

  现场申请时,以上第2、3、4项须提供原件,当场审验后退还。

  (三)申请方式

  1.网上申报。

  在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x.jszwfw.gov.cn)初次申请,按照“法人注册”、“填写企业信息”、“填写账号信息”、“完成”、“法人登录”顺序,即可进行申请。

  机构通过网上进行申请时,按照要求上传材料,所需原件在现场勘察时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便审验。

  2.现场申请。

  现场申请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备注: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网上申请或现场申请。)

  二、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

  (一)备案条件

  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提交材料

  1.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及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申请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开展备案事项业务准备情况。

  (三)备案方式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4号楼101办公室办理。联系电话:81822576。

  三、设立分支机构报告

  (一)设立条件

  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二)提交材料

  1.设立分支机构的书面报告。

  2.设立分支机构登记表(附件2)。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

  (三)报告方式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4号楼101办公室办理。联系电话:81822576。

  四、机构变更(延续、注销)

  (一)变更(延续、注销)条件

  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1.变更名称。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附件3)。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2.变更场所。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见表3)。

  (2)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对市场主体在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过程中无法提供经营场所使用权证的,可以提供由该经营场所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审核确认的《无产权证明经营场所情况承诺书》(见附件4)。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法人。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附件3)。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公司(原、现)股东大会决议。

  (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4.机构延续。

  (1)机构延续申请报告。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附件3);。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5.机构注销。

  (1)机构注销申请报告(包括:注销原因、注销后单位债权债务、未完成业务处理及对报告真实性负责等内容)。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附件3)。

  (3)在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办理注销的相关手续。

  (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二)变更(延续、注销)方式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4号楼101办公室办理。联系电话:81822576。

  五、办理期限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受理后通过审核(现场勘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受理后通过审核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设立分支机构报告和机构变更(延续、注销),材料完整,即时即办。

  六、咨询电话

  办理咨询:81825580、81825581;政策咨询:81824378、81822576。

 

  附件:

  1.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及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申请表》(附件1).DOC

  2.《设立分支机构登记表》(附件2).DOC

  3.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附件3).DOC

  4.《无产权证明经营场所情况承诺书》(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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