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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4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新《条例》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公开平台规范建设,努力维护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开发区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渠道为锡山区政府网站。2020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布政府信息共计43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工作动态信息69条,通知公告6条,小额工程采购信息89条,环境保护类信息237条,其他信息共计33条。切实做好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咨询、投诉、举报等工作,积极回应各类民生问题。202012345服务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新《条例》中对依申请公开的规范要求,做好受理登记、补正、办理、审查、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明确办理流程,规范答复内容。2020年新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自然人申请1件),该1件无法提供,其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促进江苏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建设,开发区登记并公示了行政执法主体1个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共计16人。

  

二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新成立行政审批局,打造一个窗口、一次办理的政务服务平台。将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及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责整合划入行政审批局,开展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工作。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主要通过锡山区政府官网、无锡市统一信用公示平台(信用中国(江苏无锡))、江苏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其中,信用中国(江苏无锡)为市政府统一建设的网站群,清晰公示开发区行政权力清单及行政许可,方便公众更好地监督执法行为。开发区微信公众平台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信息管理维护,编发各类信息18226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内部考核督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根据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对主管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对出现重大扣分的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5

  

133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4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2

  

35617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总计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工作还有完善改进的空间。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够全面深入,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完整性不够;二是依申请公开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2020年将继续加强学习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开发区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的事项,及时、全面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各办部局室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与相关规定的学习,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回复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