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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1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政务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形成了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于2019年5月15日正式施行,我委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新《条例》,并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条例》原文,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意识。

     

      

  2. 2020年,我委认真贯彻《条例》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内容涵盖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等各类信息。

     

      

  3. 2020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需要公开办理的情况。

     

      

  4. 2020我委信息资源管理情况良好,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5.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把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首要平台,及时网上发布信息。同时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2020我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良好。

      三、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规章、规范性文件

      (1)本年新制作数量:我委2020年制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总数为0

      (2)本年新公开数量:我委2020年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总数为0

      (3)对外公开总数量:我委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总数为0。

      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1)2020我委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数量为214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力事项数量为0

      (2)2020我委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上行政许可事项为+122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力事项0”。

      (3)处理决定数量:2020我委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336没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不包括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3.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统计口径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及其他权力三类事项。

      (1)2020我委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发布的行政权力事项9

      (2)2020我委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上行政权力事项增减数量-5

      (3)2020年已作出处理结论的办件总数为4件

      4.行政事业性收费

      (1)我委收取的,收录进《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18年2月1日)》的收费项目数量为1项(考试考务费)

      (2)2019年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委5.2万元,2020年增+1.01万

      5.政府集中采购

      2020年集中采购项目总数为0

      四、关于“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0

      2.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0

      3.予以公开为0

      4.部分公开为0

      5.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办理的数量为0

      6.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数量为0

      7.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的情形

      8.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为0

      9.其他处理。

      10.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总件数为0

      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1.2020年被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且被复议机关受理的件数为0

      2.2020年被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且被法院受理的件数为0

      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责任意识要再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机关一项重要的行政行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工作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性和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和内容需改进。如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的信息覆盖面还较小,更新的周期较长。在下阶段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关注最集中的问题上,凡是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都应纳入公开范围,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标准,确保工作开展扎实有效。三是依申请公开的形式需更加多样化,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加强。

      七、关于“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