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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锡山区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锡山区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共无锡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意见》及《中共锡山区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新时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需要和重要举措。全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坚定的决心、科学的路径、扎实的举措,为建设“无锡靓丽东大门、品质活力新锡山”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总社机关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总社党委直属基层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规定》《意见》和本《实施意见》执行。

  二、聚焦责任内容

  全系统各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严起来、立起来,牢固树立目标导向,围绕以下责任内容,从严从实从细落实主体责任。

  (一)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总社党委要在本部门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责任清单、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抓好任务分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部署要求在本系统落到实处。党委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深挖短板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区委《实施方案》,加强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不断巩固拓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学习材料,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开展领导干部系列专题培训,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建立健全中心组巡学旁听、督学考学制度。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用,用好“学习强国”无锡学习平台、“新思想云”、“智慧党建”、手机微型党课等平台载体,扎实开展“四史”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宣讲、党员冬训等工作。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聚焦实施“领航工程”“堡垒工程”“先锋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工程”,聚力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党的政治建设、实干担当作为、为民服务意识、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落地落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和通报报告等制度,加强网络、宗教、学校等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和管控处置,坚决防范各种错误思潮侵蚀。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相关要求,深入运用“五突出五强化”选人用人机制,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全覆盖开展干部任前政治体检,突出政治标准选准用好干部,选优配强机关工作人员,切实提升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质量。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把“三项机制”贯穿到使用干部、激励作为、推动工作的全过程,优化综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健全“四千四万”精神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完善“担当指数”评价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弘扬践行新时代“四千四万”精神。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落实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实施基层党建强基提质、赋能提优、融合提效、阵地提标、创新提升“五大行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建立机关、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等类别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进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加强支部带头人队伍建设。落实发展党员“八项制度”,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6.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具体办法》,以及《无锡市严禁违规吃喝的规定》《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等制度规定,聚焦违规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易发多发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严防隐形变异问题。巩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从总社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突出加强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治理,全面落实我区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常态化开展会风会纪和政务服务效率监督检查,推动作风政风向优向好。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7.加强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增强讲政治、守规矩的意识,旗帜鲜明同“七个有之”等行为作斗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执纪执法、精准规范问责。准确把握并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提醒,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督促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对人民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作出说明。本系统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的,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开展即时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对诬告陷害行为“零容忍”,对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给予爱护呵护、激励鼓励、容错纠错。加强家教家风的教育引导,督促领导干部树好榜样、澄澈家风。

  8.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统筹做好立、改、废、释工作,提高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水平。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眼“小切口”解决“大问题”,针对民生保障资金、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对发现的制度漏洞,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监管溯源闭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维护法规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做实做细建议整改情况的评估工作,确保责任界定清晰、问题剖析深刻、整改落实到位、建章立制管用。

  9.深化政治监督和政治巡察。坚持“严”字当头,一着不让抓好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聚焦“三大攻坚战”、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解决政策落实、制度执行“中梗阻”、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完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追究。

  10.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11.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本部门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好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以“六大跃升工程”为抓手,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完成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

  1.强化责任担当。党委书记要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加强对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扛起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严格教育管理。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突出党性锻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党委和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讲党课,每年每名班子成员至少完成1次党课教学。

  3.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敢抓敢管,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班子其他成员要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督促整改。

  4.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常态化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指导工作。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了解群众诉求,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带头执行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应经集体讨论决定。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具体办法》,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明确责任主体

  党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机关党组织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清单明责。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党委每年年初要结合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专门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明确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具体措施、完成时限、牵头班子成员及责任部门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定期述责。每年年初,党的领导干部向党委扩大会议述责述廉,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委以书面形式向区委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三)记实督责。用好履责记实制度,加强分析、跟踪、提醒和纠偏,强化“周抽查督促、月普查提醒、季通报点评、年考核评价”制度落实,督促照单履责、及时记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四)谈话促责。党委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党组织书记、重要岗位人员,在重要时点、重大事项等方面,做好谈心谈话工作。对出现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信访问题较为集中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约谈教育。

  (五)考核压责。结合年度综合考核,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述职内容,及时反馈、通报检查考核情况,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等次评定、领导干部实绩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督促被检查考核单位直面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整改、抓好落实。

  (六)追责问责。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担当、不作为,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认真、不得力等问题,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七)激励担责。认真落实“三项机制”,让敢于担当、善打硬仗、实绩突出的党员干部有位子、受重用。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人文关怀,真情真心帮助,推动形成干部放手干、基层放心干、上下放开干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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