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师资格申请者:
锡山区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已经公布,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证材料。申请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档案号(见附件名单)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请表应转交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非本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
2.领证时间:10月9日至10月16日,休息日除外。
3.领证地点: 锡山区教育局317室(锡山区东亭街道华夏中路12号)。
4.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2)妊娠期、哺乳期申请人有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发放。孕期、哺乳期结束,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提供的材料均为A4纸。
领取时间:上午:9:15-11:15
下午:13:30-16:30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