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制度
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和改进行政机关服务职能,密切群众,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促进机关转变职能,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工作机制、制订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
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的国家机密,都要向群众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1、 网上公开
2、 公告栏
政务公开的形式既要从实际出发,让广大群众看得见,又要摸得着,使之有一个客观判断标准,便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政务公开内容
政务公开内容是政务公开的核心和灵魂。在公开内容上必须要实事求是,以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公开性取信开民。
1、 对外公开内容
(1)公开本委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和主要职责以及与之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定。
(2)公开需要群众清楚、明白的有关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3)公开办事制度、工作纪律、步骤、依据服务对象需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以及办事过程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问题的环节和事项。
(4)公开办事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行为规范和操作标准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
(5)公开社会承诺及政务公开的监督机构及制度。
2、 对内公开内容
(1)公开干部选拔任免、晋职晋级、考核奖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制度、程序及结果。
(2)公开办公用品购置(包括车辆、电脑等购置)情况。
(3)公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4)公开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情况。
(5)公开职工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
四、各科室按公开的原则、内容规定,认真拟定本部门政务公开的事项,不得避实就虚,隐匿应公开的重要事项;政务公开成效,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和提拔任用的考核内容。
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科室务必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实施政务公开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严肃认真地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