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区供销社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制度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2020年度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任务清单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2020年度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任务清单的通知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保障政府网站良好运行,确保符合省、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要求,对照无锡市政府网站测评考核指标,现将《锡山区2020年度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要求,落实措施,齐抓共管,把我区政府网站建设成规范、一流的综合电子政务服务平台。

   附件:锡山区2020年度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任务清单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锡山区2020年度政府网站信息公开

内容保障任务清单

 

公开栏目

公开内容和保障要求

责任单位

政务动态

1.发布本地区政务要闻、工作动态等信息,每两周有更新;通知公告6个月内有更新。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各镇(街道)、各部门

2.及时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

法规文件及解读

1.及时发布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有更新。

区政府办、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各镇(街道)、各部门

2.对内容合理分类。

区政府办

3.政策解读栏目及时更新,政策文件与解读稿进行相互关联;在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原创解读稿可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情况。

区政府办、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各镇(街道)、各部门

会议报告

1.公开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区政府办

2.公开重要会议情况,并保持定期更新。

区政府办、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各镇(街道)、各部门

规划计划

1.公开本地区中长期规划,公开专项规划。

区发展改革委、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各镇(街道)、

各部门

2.对规划进行意见征集或解读。

区发展改革委、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各镇(街道)、

各部门

3.公开本年度工作计划和上年度工作总结,每季度或每半年度公开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总结。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各镇(街道)、

各部门

财政信息

1.公开本级政府本年度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区财政局

2.公开本级政府上一年度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区财政局

3.公开本单位本年度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各镇(街道)、各部门

4.公开本单位上一年度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各镇(街道)、各部门

5.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各部门

6.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

区财政局

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1.及时发布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等情况。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公共资源交易

1.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公开最新政府采购分类公告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区财政局

2.公开招投标情况(参与单位、各项评分情况等)和中标公示信息(项目内容、中标单位、价格、公示期限等)。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区水利局

3.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区水利局

重点工作

1.每季度公开1次民生实事进展落实情况。

区政府办

2.每季度公开1次年度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公开各部门阶段性执行情况。

区政府办

3.公开督查通报,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决策部署、督查重点、督查行动、整改落实、问责及奖惩情况)。

区政府办

4.公开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及指标。

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统计数据及解读

 

1.及时发布本地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覆盖市场主体、人社、教育、医疗卫生等。

区统计局

2.按照主题、地区、部门等维度对数据进行科学合

理分类;按照一定周期及时更新发布相关数据;通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数据,并进行数据解读。

区统计局

3.提供数据查询、图表下载等功能。

区统计局

人事信息

1.公开干部任前公示;公开干部任免公告。

区政府办

2.公开公务员招录信息;公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重大项目

1.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基本信息及其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

区发展改革委

2.公开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分配、实施进展;公开任务分解、竣工信息。

区发展改革委

征地信息

1.及时公开征地报批前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信息。

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2.公开征地批准后发布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3.提供征地信息查询(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服务。

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房屋征收

1.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录入的信息会同步或推送至门户网站。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土地供应

1.及时公开招拍挂出让公告、招拍挂成交公示和土地出让结果公示,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划拨供地结果、闲置土地情况。

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2.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

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房地产市场

1.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房地产市场运行动态等。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质量信息

1.公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

区市场监管局

2.公开产品、商品质量督查检查情况,年内公开专项行动信息不少于5个。

区市场监管局

3.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专项打假整治行动等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

4.公开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

权责及监管信息

1.公开权力责任清单。

各部门

2.公开权力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变更实施机关等调整信息。

各部门

3.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

各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相关单位)

审计信息

1.公开预算调整、执行、审计情况报告。

区审计局

2.公开深化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

就业创业

1.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等情况。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公开各项就业创业补贴的扶持对象、申领条件、申领程序、补贴标准等信息,以及补贴管理和审批信息。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公开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专项活动信息。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住房保障

1.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建设方案;公开项目建设进度和竣工情况(含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公开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房源、保障对象、审批流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公开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情况公示;公开棚户区改造情况。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3.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科技项目管理

1.公开批准立项的科技项目清单、项目概况、网上公示。

区科技局

2.公开项目经费、已完成项目验收情况等。

区科技局

价格收费

1.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2.公开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

区财政局

3.公开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措施,取消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等信息。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4.公开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

区市场监管局

环境保护

1.及时发布建设项目环评信息。

锡山生态环境局

2.及时公开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值、空气级别、首要污染物等监测数据,每日发布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

锡山生态环境局

3.及时发布国控和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断面水质达标情况,每月定期发布国控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锡山生态环境局

4.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信息。

锡山生态环境局

5.公开全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开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信息。

锡山生态环境局

6.定期公开河道治理保护情况。

锡山生态环境局、

区水利局

7.环境保护公共监管、执法监管公示信息。

锡山生态环境局

安全生产

1.发布自然灾害风险信息、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及防御信息。

区应急局

2.公开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处置措施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区应急局

3.公开本地区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区应急局

4.公开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违法行为,公布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区应急局

食品安全

1.每月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和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

2.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案件处理等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

3.及时公开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及主要负责人“黑名单”。

区市场监管局

公益救助

1.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及指南。

区民政局

2.公开福利补贴发放,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等情况。

区民政局

扶贫工作

1.公开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文件。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民政局

2.公开扶贫资金信息,公开扶贫项目信息、贫困退出等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民政局

3.提供扶贫信息、扶贫项目的检索功能。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民政局

应急管理

1.发布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相关信息。

区应急局

教育信息

1.及时发布各级教育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

区教育局

2.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控辍报学工作进展。

区教育局

3.公开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学校片区划分情况,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辖区内各校招生人数统计表)等信息。

区教育局

4.公开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审批程序,民办学校办学地址、办学内容、招生范围、收费情况等基本信息。

区教育局

5.公开民办学校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果。

区教育局

6.公开教育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

区教育局

7.公开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

区教育局

8.公开教育督导相关工作。

区教育局

医疗服务信息

1.定期向社会公开二级及以上医院14个单病种主要医疗服务信息,包括各医疗机构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

区卫生健康委

2.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区卫生健康委

3.公开二级以上医疗服务机构等级、分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费用监测数据。

区卫生健康委

4.公开本地区出台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

 

区卫生健康委

5.公开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政策,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区卫生健康委

6.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卫生监督检查抽查等信息。

区卫生健康委

农业供给侧改革

1.发布春耕生产、夏管、秋收秋种等关键时段农业生产指导信息。

区农业农村局

2.发布重要农产品面积、产量、进出口等经济数据。

区农业农村局

3.公布全市农业结构调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质量安全品牌创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信息。

区农业农村局

4.公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数据。

区农业农村局

5.发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进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

税收优惠

1.公开新出台的税制改革、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政策。

区税务局

2.确保税收优惠栏目链接可用。

区税务局

建议提案结果公开

1.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结果。

区政府办

2.公开建议提案答复全文。

区政府办

公共文体信息

1.公开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区文体旅游局

2.公开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区文体旅游局

基层政务平台

1.发布乡镇(街道)政务信息,包括:人事信息,集体资金、集体资产和集体资源等“三资”使用与运行情况,租赁、转让、工程建设的相关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等。

各镇(街道)

2.及时推送本地区基层政务平台数据至市级平台。

区政府办

国有企业信息

公开国有企业相关信息。

各相关国企单位

信息公开制度

1.及时发布与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制度保障、管理办法。

区政府办、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各镇(街道)、各部门

办事服务事项公开

1.发布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分类展示。

区行政审批局、

各部门

2.编制网站在线服务资源清单,标明每一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理程度,集中突出展现能全程在线办理的服务事项。

区行政审批局、

各部门

3.办事指南信息内容准确。

区行政审批局、

各部门

4.以企业设立登记事项为例,办理时限(承诺时限与法定时限)缩减2/3以上。

区行政审批局、

各部门

5.针对教育、医疗、住房、社保、就业等民生领域,实现便民查询服务。

区行政审批局

互动交流

1.投诉渠道真实可用,实现在线留言提交功能。

区政府办

2.及时公开咨询建议类留言反馈统计情况。

区行政审批局(12345热线)

3.留言公开两个月内有更新。

区行政审批局(12345热线)

4.及时公开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

区行政审批局(12345热线)

5.反馈留言及时(未超过5个工作日)、详细,不存在敷衍推诿、答非所问等情况。

区行政审批局(12345热线)

民意征集

1.政府网站年度内开展原创征集调查活动数量超过(含)6次。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各镇(街道)、各部门

2.及时公开征集调查结果统计及采纳情况。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各镇(街道)、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