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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台创园信息公开指南

 

锡山台创园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根据条例要求,我们编制了《锡山台创园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台创园的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1、促发展促和谐的创新性工作举措。包括创新性工作思路、举措、成效、经验。可特别注意收集、提炼对园区工作有指导意义的新思路、新做法和新措施等。
2、重点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包括对园区重点工作落实推进的成效和经验;提高服务效能、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服务作风的特色做法和效果等。同时,鼓励报送包括调研报告、思考总结等在内的调研信息。
3、日常工作信息。包括工作动态、各类会议、参观接待、特色活动等。
4、热点问题、典型事迹。包括各部门、各公司的突发事件、热点问题、批评意见及工作建议等;围绕各部门、各公司中心工作的典型事迹、典型人物和典型做法等。
5、社会稳定情况。包括安全事故、灾情疫情、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以及事故等;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经济纠纷案件,以及由生产生活困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等。
6、其他。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锡山台创园”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上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园区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园区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申请的处理
台创园党政办公室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台创园党政办公室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台创园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台创园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锡山台创园管委会(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现代农业博览园内)
    2.收 件 人:党政办(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
    3.邮 编:214101        电 话:0510-88530293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