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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锡山区东港镇委员会文件
东港委发〔20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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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港镇委员会
关于开展村级财务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大局,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客观公正反映村级财务收支和集体资产状况,促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村(社区)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东港镇村级财务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张岩任组长,副镇长邹春舫、纪检委员马亚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审计组,由镇资产审计办、财政所及部分村会计人员组成。
三、审计对象及时间安排
全镇18个村(社区)分批进行审计。
第一批(2015年4月—7月):港下社区、湖塘桥社区、蠡漍西社区、东湖村、亚光村。
第二批(2015年8月—11月):山联村、港南村、港东村、朝阳村、东青河村。
第三批(2016年4月—7月):新巷村、张缪舍村、东南村、东升村。
第四批(2016年8月—11月):勤新村、陈市村、黄土塘村、华东村。
四、审计范围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各村(社区)年度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情况;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五、审计内容
1、村级财务收支
审计村级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点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有无被侵占、挪用;有无私设“小金库”;非生产性开支是否严格控制,有无损失浪费。
2、村级基本建设项目执行
审计村级各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是否委派监理、是否进行跟踪审计;完工后是否按规定进行结算审计并开具正规发票;是否存在工程项目刻意拆分,规避招标。
3、村级债权、债务
检查债权、债务增减变化情况,掌握账外资产和隐性债务情况。重点审计有无举债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是否擅自新增村级债务,有无盲目举债,有无将集体资金擅自借给个人、个私企业和外单位,有无擅自为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提供担保或抵押等。
4、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及处置
审计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和专业项目的承包标的、期限、方式等是否经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讨论决定,标的较大的是否进行招投标,承包或租赁是否按区、镇的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是否按合同及时缴纳承包款或租金,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集体资产和资源的流失。资产处置是否按规范操作。
5、村级民主决策
审计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集体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六、审计程序
根据时间要求,各村(社区)和审计组需做好以下阶段工作:
(一)准备阶段。各村(社区)要做好审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定配合镇审计组工作的人员,按镇审计组要求,提供各种村级财务材料。
(二)实施阶段。镇审计组根据本方案要求,对有关村(社区)实施审计。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人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完成审计事项。
(三)报告阶段。镇审计组应将开展财务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汇总上报镇党委政府。上报的材料要有数据和典型实例,问题分析要透彻、全面,建议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关村(社区)应根据审计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时间要求完成审计工作。以摸清家底、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为目标,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村(社区)要将财务审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服从安排,积极配合。
(二)依法审计。依法审计是审计权威性的基础,也是审计监督的前提。审计组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开展工作,将依法审计贯穿审计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完成审计任务。
(三)揭示问题规范管理。在实施审计时,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准问题,特别是要在发现并解决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探索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中共东港镇委员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