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38616/2018-00235 | 发文日期 | 2018-11-08 | 公开日期 | 2018-11-8 |
文件编号 | 2018 | 发布机构 | 锡北镇人民政府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残疾人个体创业扶持政策 |
1、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在就业年龄段
三、持有二代残疾人证
四、无业(或下岗)残疾人
2、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户口簿
二、残疾人证
三、残疾人本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农村规模种养殖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协议(原件、复印件)
四、创业的扶持申请表
3、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地点 |
办理部门 |
---|---|---|---|
申请 | 每年公告开始受理后,残疾人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去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办事窗口进行申请 | 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办事窗口 | 社区(村)残联 |
初审 | 社区(村)残联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录入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上报 |
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办事窗口 |
社区(村)残联 |
复审 | 镇(街道)、区残联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 镇(街道)、区残联 | 镇(街道)、区残联 |
审批 | 市残联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批 | 市残联 | 市残联 |
通知 | 审批完毕后,社区(村)残联对残疾人本人进行通知 | 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办事窗口 | 社区(村)残联 |
4、设定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残疾人保障和救助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0]309号)、《关于促进全民创业政策有关资金申领审核操作办法》(锡人社发[2012]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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