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平台 > 计划生育执行情况

打击非法行医 你我同共参与

打击非法行医  你我同共参与

 

一、什么是无证行医

无证行医是指单位或者自然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人员在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二、哪些行为属于无证行医行为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或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6、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承包、承租医疗机构科室或病房,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即通常所说的院中院科中科

7、一些商家企业受到利益驱使,违法聘请所谓专家开展义诊,借以推销药品,欺骗群众,牟取暴利的行为;

8、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

三、无证行医有哪些表现形式

1、黑诊所一般在临时租用的场所,挂牌或不挂牌无证行医。诊所内设施简陋,有的混杂在生活区(厨房、睡房等),环境恶劣。有打针、输液、卖药、接生(计划生育手术),拔牙镶牙等行医行为;

2、在早市集贸市场等人流、物流集散地,摆摊设点、看病、拔牙镶牙等;

3、在药店内使用仪器进行诊断、抽血化验等行为或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

4、一些商家企业受到利益驱使,在社区、农村以义诊名义,借以推销药品的行为;

5、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微整形、针灸等医疗美容行为。

四、无证行医的危害

1、误诊延误抢救时机

2、错诊加欺诈医疗加重患者病情

3、造成传染病传播

4、滥用抗菌素或激素

5、错治造成患者伤残

6、无知导致患者死亡

7、给患者造成心理伤害

8、使用伪劣医疗器械和药品

9、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

10、乱丢医疗废物传播疾病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打击无证行医活动

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1、发现无证行医行为后,请向区卫监所举报,举报地址:锡山区东亭二泉中路135号;举报电话:88218566QQ2254347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