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份合作社、各相关单位和有关部门:
为全面摸清我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的家底,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农业部等九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决定成立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街道本级及涉农社区(股份合作社)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殷旭东
副组长:王 群
成 员:陈冬良 高京安 王益平 华志坚 王照辉
薛燕莺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