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集中采购目录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
转发无锡市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驻区各条线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采购行为,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集中采购目录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锡政办发〔 2018 〕 2 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锡山区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通知如下,并同步转发无锡市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请各单位对照执行。
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