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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科技局保密制度

一、文件保密制度
1、文件管理
(1)文件实行专人专管,签收、拆封、清点、登记工作须在来文当日完成;密级文件必须专册登记、专柜存放。
(2)密级文件应按有关规定按期清理、上缴。
(3)文件应定期整理、立卷、归档,无须立卷、归档的文件应在登记造册后经有关领导签批,在两名以上的专人监督下销毁;文件及内部材料不得流入废品收购站。
2、文件阅办
(1)必须办理的文件要在来文当日分送有关领导和科室,不得积压。
(2)文件传阅必须在规定范围内以直传方式进行,任何人员均不得横向传阅,不得擅自传播或泄露文件内容。
(3)借阅文件、查阅密级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履行借阅、查阅手续。上级或同级部门借阅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办理。
(4)文件传阅、借阅必须注意保管和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阅毕要及时交还。
(5)办文必须签注姓名、时间及处理意见、结果。
3、文印管理
(1)办公自动化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打印、复印、传真文件、材料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并由有关领导签批。
(2)不得擅自复制上级文件及密级材料,如有特殊需要必须复制密级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登记备案。   
(3)文印人员要负责所承办文件、材料及磁盘等存贮介质的登记、保管、保密工作;严格按规定份数打印、复印文件、材料,校样应及时销毁。
(4)不得使用非加密设备传输秘密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信息调出、加密等程序、命令。
二、会议保密制度
1、根据会议的保密程度,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确定参加会议人员,不得随意扩大范围。
2、与会人员不准擅自以任何方式记录或泄露会议的保密内容。
3、会议翻印、复制涉密文件,必须按照保密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4、会议涉密文件要标明密级,统一编号,登记分发,不得代转,不得擅自扩大分发范围。
5、会后应收回的文件,必须及时、全部收回,并妥善处理。
三、干部人事工作保密制度
1、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党性原则,坚决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严守组织纪律和人事机密。
2、在研究有关班子建设、干部任免、人事调配等工作时要注意保密,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不准向外泄露有关内容。
3、对所掌握的干部基本情况、干部考核材料、干部统计资料、后备干部资料等要注意保存,严格管理,不得随意置放或提供给无关人员。
4、查阅认识档案,要严格执行查阅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及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借阅和复印;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向外泄露所知档案内容。
5、对群众来信、举报信件等材料,必须专人管理、妥善存放,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让其他人员随意拆阅。
四、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记录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