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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港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东港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综合评估2016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由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市、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通过公开目录、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发布涉及政府文件、重点工作、人事任免、民生工程、年度工作报告等方面的信息,有效、全面、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其中,政府公开信息392条,小额工程信息105条,人事信息9条,重大项目8条,重点工作信息33条,法规政策性文件信息13条。
三、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镇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暂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镇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针对上述问题,下阶段我镇将严格按照《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一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把公开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到位。二是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深入推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着力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七、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法定答复期限为止,东港镇共收到代表对建议办理的反馈意见36条,反馈率达100%,其中满意35条,占总件数的97.2%,基本满意1条,占总件数的2.8%,没有收到对处置方案或措施不满意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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