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锡北镇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平台 > 农村工作

关于印发《锡北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各有关部门:
《锡北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经锡北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锡北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20165 9
 
 
 
锡北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根据《区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锡府发20162和《区政府关于成立锡山区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锡府发201620)文件精神,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级全面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原则,为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切实做好农业普查相关方面的协调、指导和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全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领导小组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村(居)委分工协作,各司其职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全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研究决定普查重大事项,制订有关政策,协调解决难度比较大的问题,检查全镇和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并负责向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镇政府报告重要事项。普查日常工作由镇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
镇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由党政办、宣传办、财政所、农工办、民政办、经贸中心、农服中心、水利站、国土所及村(居)委等部门组成。
二、职责分工
党政办:协助镇农普办做好各单位、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工作。
宣传办:协同领导小组制定全镇农业普查宣传方案,组织指导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对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进行宣传报道;指导农普办、各村(居)委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农工办:农工办:负责提供全镇及分村普查相关的常规统计数据;提供全镇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等名录资料;配合镇农普办做好普查相关数据的审核、分析、评估。参与普查数据评估和资料开发工作。
民政办:负责提供全镇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单位名录等基础资料;提供民政部门所属的婚姻、殡葬服务和社会福利业单位的名录等基础资料;参与单位核查和核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
经贸中心(统计站):一是根据锡北镇十三五规划,提出普查需求;负责提供全镇农村经济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相关政策、计划及指标数据,参与普查重点课题研究;二是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各项具体业务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包括镇级普查方案制定、普查宣传、选调普查人员、试点、培训、清查、普查登记、收审数据、加工处理、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利用以及物资准备与发放等工作。
农服中心: 负责协调镇农业生产方面的调查,提供有关农业生产方面的部门统计数据;组织和指导基层机构参与普查工作;配合镇农普办做好相关数据的审核、分析。参与普查数据和资料开发工作。
财政所:负责协调落实本镇经费预算的审核、落实到位和使用监督,保障普查工作的需要;负责督查镇普查经费和普查人员补贴保障落实情况。
水利站:负责协调镇水利方面的普查组织实施工作;提供有关农田水利建设、水资源方面的部门统计数据;配合镇农普办做好相关数据的审核、分析、评估。
国土所:负责协助普查机构做好地图绘制相关工作;提供全镇有关农业用地的基础数据;配合镇农普办做好相关数据的审核、分析、评估。
各村(居)委负责本村(居)委区域内的农业普查工作,认真做好普查机构、普查人员落实工作,组建村农业普查小组。
上述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充分利用相关渠道做好普查宣传工作;积极配合镇农普办做好普查的具体实施和普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
三、运作方式
1、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普查有关重大问题。
2、普查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日常事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3、普查涉及政策性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商后,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或报请镇政府研究决定。
4、领导小组重要文件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日常工作文件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发。
5、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分工,主动协调和落实职责范围内的普查工作,并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解决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