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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登记办理指南

 

 
安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事项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登记
事项类别
计生奖励扶助
服务对象
年满60岁,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人员(本市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在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退休手续的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和经确认为破产、关闭企业的人员)。退职退养及享受一次性养老金待遇的非退休人员
办理地点
安镇街道卫计办
办理时间
20163141
办理条件
往年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不含当年退休)
需提供的材料目录
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簿;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4.《职工退休养老证》;5.子女《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本人或委托配偶(子女)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卫计办进行登记。
注意事项(常见问题)
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不予登记,企业拒付对象可以到社区、居委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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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8878615288533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