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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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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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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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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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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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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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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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岁,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人员(本市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在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退休手续的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和经确认为破产、关闭企业的人员)。退职退养及享受一次性养老金待遇的非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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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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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镇街道卫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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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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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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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不含当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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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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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簿;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4.《职工退休养老证》;5.子女《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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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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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委托配偶(子女)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卫计办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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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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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不予登记,企业拒付对象可以到社区、居委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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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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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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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86152、8853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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