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卫生、人口计生、社会事业)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精神,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取环不再开具《计划生育手术介绍信》,《关于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锡计生〔2002〕2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在施行取环手术时,应做好避孕措施知情选择咨询指导,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减少意外妊娠,降低人流率。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0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