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区公共资源交易 > 政府采购 > 采购目录及标准

关于转发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区级各预算单位、开发区、商务区财政局、各镇(街道)财政所:

  

现将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注意事项一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预算单位信息报送

  

区级预算单位信息由区财政局统一报送至中国民航局清算中心,2015年度涉及机构调整的单位尽快与区财政局联系。

  

在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实施过程中,预算单位出现增减及信息变更的,务必及时将相关信息变更情况报送至区财政局。

  

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本级及所属其它预算单位信息由各板块自行负责报送至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gpticket@caacsc.cn),联系电话:010-84669232。

  

二、  公务卡办理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132号)精神,公务机票购票人须持公务卡为“628”开头的银联标准卡登入“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方能通过身份认证。

  

各单位如需办理“628”开头的银联标准公务卡,请及时与发卡银行联系办理。

  

三、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如有问题,请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或行财科联系,联系电话:88226817或88709533。

  

 

  

附件: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锡财购〔2015〕8号)

  

 

  

 

  

                          2016年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