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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北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锡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在 “ 锡北镇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为以下10个大类:

1.政府概况:政府领导分工、政府工作规则、政府组成部门、政府特设机构、双重领导单位。

2.政府文件

3.政府重要会议

4.政府重点工作

5.各类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6.政府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7.政府人事任免

8.政府应急预案

9.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编排体系。本机关每条主动公开的信息都有政府信息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表述。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获取方式

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以及锡北通讯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二、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