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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镇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一、受理机构

()各分管部门

联系电话:

党政办

88761157

组织办

88761003

纪检办

88762284

宣传办

88351082

统战办

88768415

工会

88765700

团委

88351126

妇联

88351031

人武部

88351032

人大办

88350259

财政所

88761382

农办

88353984

综治办

88768148

司法所

88762184

民政办

88760178

残联

88350269

文卫办

88350263

安监办

88764619

资产办

88762255

经贸中心

88761158

环保办

88761160

 

 

电子邮箱:dgzzwgk@126.com

 

()东港镇依申请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请查阅相关地区和部门《东港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东港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锡山区东港镇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网站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网址为: http://www.jsxishan.gov.cn/dgz/index.shtml.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锡山区东港镇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发送到受理机构。

()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应当自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或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东港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收取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依申请公开要适当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