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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镇镇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1、镇司法所负责对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通过听汇报、看材料,群众座谈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监督检查考核的内容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决策事项公开情况,便民措施执行情况,承诺践行情况,政策依据公开情况以及群众满意情况等。

4、监督检查考核人员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受检部门、单位,对存在主要问题或较严重问题的,责成受检部门、单位整改。

5、每年通报监督检查考核结果,好的单位或部门给予表彰,差的通报批评乃至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