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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锡山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决定组织开展锡山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能为锡山区中小学生提供劳动教育实践(含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等)的职业院校、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锡山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应至少具备以下8项基本条件:

  1.法人资质。申报单位具备法人资质。

  2.活动专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或占地10亩,能同批次接纳300名及以上中小学生参加劳动实践体验活动。

  3.课程设置。有2个及以上适合劳动实践教育的主题课程。课程体系较为完整,教学、实践体验活动编排合理,教育性、实践性强;课程教材、解说词内容规范、符合要求;课程可针对某一学段进行深入开发,也可对不同学段的劳动实践教育有层次性区分。

  4.配套设施。配备有必要的教育教学用具、器材、器械,数量充足。所使用大型器械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经专业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性能良好。

  5.师资配备。配有与承接学生规模相适应的课程教师或讲解员,并有专职教辅人员能在学生劳动实践过程中实施专业的辅导教学,整体人员结构合理。教职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教学能力强,具备与学生互动教学、实践体验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有效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劳动实践。

  6.安全措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有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明显,各类安全设施及24小时无死角监控设备运作良好。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或附近(15公里内)有医疗机构,能够处理学生突发的身体不适状况,制定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通道符合要求,定期组织教职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7.规范管理。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日常管理制度健全,有教职人员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控制与财务制度等,涵盖教学、运营各方面常规管理的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日常运转经费能够足额保障,档案管理规范,投诉处理及时妥善,社会评价好。

  8.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三、申报程序

  1.自评申报。申报单位根据锡山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基本条件的要求进行自评,如实准确填写《基地自评表》(见附件1),并随附基地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自评符合要求的,填写《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同时须提供基地劳动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包括教学目标、内容、适用对象、过程、评价等)文本资料、相关场景图片资料等。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基地核查。锡山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初步审核通过的,进行现场复查,分别签具复查审核意见。

  3.资格会审。锡山区教育局统筹考虑地域、资源、类别、需求等因素,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的基地进行资格会审。

  4.结果公布。锡山区教育局对审核通过的基地进行公示和命名。

  四、申报时间地点

  项目申报必须客观、如实、准确。

  本次锡山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材料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14日,逾期不再受理。递交材料地点为锡山区教育局513室。

  联系人及电话:徐佳乐,88200417;电子邮箱:1153598702@qq.com。

  附件:1.锡山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自评表

     2.锡山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