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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锡山区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14034703/2022-01321 发文日期 2022-08-15 公开日期 2022-08-15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锡山区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政策解读文章链接:http://www.jsxishan.gov.cn/doc/2022/08/15/3785715.shtml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锡山区企业
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倍增行动计划
(2022–2024年)的通知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无锡市锡山区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无锡市锡山区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
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江苏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苏金监发〔2021〕67号)等文件精神,抢抓新时期资本市场发展机遇,大力培育区内优质企业上市,做强企业、做实产业、做大资本,实现境内外上市企业家数三年倍增,并充分发挥上市企业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锡山区高标打造高质量发展标杆区,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资本市场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以及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抓住深化资本市场改革重要窗口期,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路径,坚持“企业主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中介联动”的原则,把推进企业上市作为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企业上市工作运行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政策体系和服务举措,打造特色鲜明和富有活力的资本市场 “锡山板块”。
二、总体目标
  (一)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加,全区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16家左右,力争3年内上市公司增量位于全市前列,总量较2021年底翻一番。上市资源储备更加充沛,全区新增以上市挂牌为导向的股份制改造企业30家,上市后备企业超过100家。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升,市值超百亿元的上市公司超3家,培育市值超五百亿元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培育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形成以“四新四强”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的上市企业群体。股权投资发展更加稳健,力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注册规模累计达1000亿元以上。
  (二)工作路径
  1.储备一批。对全区达到一定规模、具有一定潜力的企业全面调查摸底,为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特别是对重点扶持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中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优质税源、成长型企业贴标画像。根据上市挂牌条件,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加群入库。对入库企业按照培育阶段、股改阶段、辅导阶段、申报阶段进行梯队化管理。2022–2024年,纳入全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动态保持在100家以上,其中:开发区35家以上,商务区20家以上,鹅湖镇、锡北镇、东港镇各10家以上,东亭街道、东北塘街道、羊尖镇各5家以上。
2.培育一批。做好上市后备企业的跟踪服务和业务指导,采取线上与线下、“请进来”与“走出去”、政策讲解与业务培训等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上市政策、资本市场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宣讲活动,在企业中形成想上市、谋上市、争上市、懂上市的浓厚氛围。根据上市后备企业规模、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等具体情况,积极推介优质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进行上市指导,针对境外市场和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新三板等不同要求,协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股改和上市挂牌方案。有序推动上市后备企业股份制改造,培育一批优质规范的上市挂牌主体。2022–2024年,全区新增以上市挂牌为目的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30家以上,其中:开发区10家以上,商务区、东港镇各4家以上,鹅湖镇、锡北镇各3家以上,东亭街道、东北塘街道、羊尖镇各2家以上。
  3.辅导一批。对完成股改的企业,要加强与合作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沟通衔接,督促中介机构依法合规进行上市辅导,加强与江苏证监局无锡监管办的沟通协调,为企业报江苏证监局辅导备案及验收,提供便捷通道。对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募投项目,在规划编制、项目供地、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2022–2024年,全区新增上市辅导备案企业20家以上,其中:开发区7家以上,商务区、东港镇各3家以上,鹅湖镇、锡北镇各2家以上,东亭街道、东北塘街道、羊尖镇各1家以上。
    4.上市一批。坚持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并重、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并重、上市和挂牌并重,实施多层次、多渠道上市挂牌计划,引导企业科学选择适合自身实际的路径上市挂牌。对企业上市挂牌申报审核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协助出具专项证明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按照“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原则全力支持。落实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扶持政策,及时兑现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扶持资金。2022–2024年,全区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16家左右,其中:开发区6家,商务区4家,锡北镇3家,鹅湖镇2家,东港镇1家。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营造企业上市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板块、行业、机构各方积极性,建立健全上市后备企业挂钩服务机制,各板块、各特色园区需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向,与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建立上市服务专员制度,有针对性地邀请企业上市专家开展辅导培训,引导企业树立和强化现代企业经营意识,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梳理企业上市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提前谋划,专题辅导,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充分发挥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的作用,围绕企业上市开展沙龙、座谈、主题演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供已上市公司的路径样板,放大示范效应,在锡山区营造争相上市挂牌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台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属国有企业,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各特色园区)
(二)深入挖掘企业上市优质资源。各板块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本区域本行业发展要求,常态化筛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备核心竞争优势、拥有长远发展前景的优质企业,并依据“点面结合、重点突出”的原则,优先在“独角兽”企业、领军人才企业、“创二代”企业、“新地标”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中选择重点培育对象,建立总规模100家左右企业的“锡山区推进企业上市三年倍增计划后备企业库”,并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一次。引导各金融机构、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加大创业投资支持,培育壮大科技型、创新型企业,为上市后备企业持续赋能。(责任单位:区委台办、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属国有企业,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各特色园区)
(三)着力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各板块要落实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主体责任,重点指导和推进上市后备企业实施股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机制建设,特别是规范财务管理,为上市奠定基础。对已经实质性启动上市进程的企业,尽快确定股改方案,对照发行上市要求梳理问题清单,提出解决路径。对初具上市条件的企业,纳入企业股改工作专班服务对象,加快启动股改计划。区行政审批局和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为企业办理股改登记提供便利。支持中介机构全程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引导各类战略投资者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
(四)切合实际制定上市计划。建立健全上市后备企业挂钩服务机制,服务专员应为企业上市提供全程指导。对业务成熟稳定、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支持推动到主板上市;对符合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支持推动到创业板上市;对符合国家战略、具备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支持推动到科创板上市;对已经达到北交所上市条件的新三板企业,加快推动到北交所上市;对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引导到香港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对近3年内尚无法满足上市条件、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鼓励先到新三板挂牌。鼓励引进优质准上市、拟挂牌企业主体迁移落户锡山。积极探索分拆上市、特殊目的收购等资本市场新模式,不断为企业上市提供新路径。(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各特色园区)
(五)实施分类分级精准辅导。优化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区分类型实施精细化辅导,对已达到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会同北交所江苏基地提供持续跟踪辅导,加快推动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对市场化程度高、盈利水平较好的国有企业,引导规范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整合优质资产打包上市;对业务成熟稳定、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落实“一对一”服务机制,重点解决同业竞争、业务独立性及关联方交易等事项。区分阶段实施针对性辅导,对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鼓励形成上市意向,加快制定上市计划;对与中介机构签约,正式启动上市进程的企业,实行点对点服务;对开展上市辅导的企业,畅通与上级金融监管、证监、交易所等部门的沟通渠道,助力企业加快申报进度;对申报上市材料的企业,协调保荐机构、交易所等抓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委台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
(六)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各板块、各部门要落实“放管服”举措,为企业上市护航助力,对于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相关职能部门实行当场登记。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税务、劳动保障、国有资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项目立项等各项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出具有关证明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在法定时限内加快办结。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项目审批、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环保监管、资产转让、产权确认、证照补办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其他对照上市条件需要规范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办法,本着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给予政策指导和支持,规范务实推进企业历史沿革确认,优化问题处理流程,依法及时妥善解决。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就企业上市有关事项开展访谈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责任单位:区委台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锡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锡山生态环境局、区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锡山分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无锡海关驻锡山办事处,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
  (七)加大落实政策扶持。根据《锡山区关于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提升发展的意见》和《锡山区关于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竞争力的政策意见(试行)》,对境内上市后备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上市企业首发募集资金在锡山区固定资产投资的,按照投资额度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境外上市企业参照执行;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对上市后备企业因股份制改造、资产和股权重组等事项,对锡山区产生综合社会贡献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完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强化劳动者和所有者利益共享,更好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
(八)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定期举办投融资对接会,鼓励银行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上市后备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鼓励保险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制定一揽子保险计划,建立保险承保和理赔便捷通道。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上市后备企业,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和改制上市,大力发展科创基金,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投资力度,发挥股权投资机构在促进公司优化治理、创新创业、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锡山金投,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
(九)发挥中介机构服务优势。成立“锡山区企业上市服务联盟”,建立由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股权投资机构等专业人员组成的高质量上市专业化顾问团队,全过程、多维度支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督促其归位尽责,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等法定职责。推动中介机构发挥在金融资源、人才资源、专业能力等方面的优势,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执业行为。引导中介机构深耕锡山市场,支持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在我区建立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为企业上市提供高质量服务。支持引进和培育各类金融中介、评级、征信、交易、结算等市场主体和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锡山区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做好全区企业上市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考评督导工作。各板块要把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抓好落实,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亲自挂钩服务上市后备企业,建立“一地一专班、一企一专员”工作机制。加强金融人才智力支持,配备精通金融和资本市场业务的干部,在全区干部中努力形成“抓上市就是抓招商引资、抓上市就是抓重大项目、抓上市就是抓高质量发展”的共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推动企业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等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积极争取省、市级企业上市专项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
  (三)加强督导考核。将企业上市工作列入全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锡山区推进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协调服务、动态跟踪和组织推进。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压实责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展和改革委、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企业上市宣传工作,引导媒体客观公正报道企业上市有关信息,帮助上市后备企业做好媒体沟通对接,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加强合作交流。密切与上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江苏证监局无锡证监办的联系,积极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服务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中心、北京证券交易所(新三板)江苏基地等资本市场平台开展合作交流,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企业上市的参观学习和辅导培训。(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附件:1.无锡市锡山区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倍增行
动计划(2022-2024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2. 无锡市锡山区支持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十五
条”
 
 
 
 
附件1
无锡市锡山区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2-2024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区分

上市后

备企业

(家)

新增

新增家)

新增家)

2022

2023

2024

小计

2022

2023

2024

小计

2022

2023

2024

小计

合计

 

100

 

6

 

11

 

13

 

30

 

5

 

5

 

10

 

20

 

4

 

6

 

6

 

16

开发区

 

35

 

3

 

3

 

4

 

10

 

3

 

1

 

3

 

7

 

1

 

1

 

4

 

6

商务区

 

20

 

 

2

 

2

 

4

 

1

 

 

2

 

3

 

2

 

1

 

1

 

4

东亭街道

 

5

 

 

1

 

1

 

2

 

 

 

1

 

1

 

 

 

 

羊尖镇

 

5

 

 

1

 

1

 

2

 

 

1

 

 

1

 

 

 

 

鹅湖镇

 

10

 

 

1

 

2

 

3

 

 

 

2

 

2

 

1

 

1

 

 

2

东北塘街道

 

5

 

 

1

 

1

 

2

 

 

 

1

 

1

 

 

 

 

锡北镇

 

10

 

1

 

1

 

1

 

3

 

1

 

1

 

 

2

 

 

2

 

1

 

3

东港镇

 

10

 

2

 

1

 

1

 

4

 

 

2

 

1

 

3

 

 

1

 

 

1

 
附件2
 
无锡市锡山区支持企业上市
高质量发展“十五条”
 
为积极引导锡山区优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形成“锡山板块”抱团干、接茬上的良好态势,推动锡山区高标打造高质量发展标杆区,特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一、营造良好的上市氛围。利用好近年来锡山区企业上市的良好局面,加大宣传引导,形成各方共识,持续营造抓上市、助上市的浓厚氛围,凝聚推进企业上市的强大合力。
二、成立区上市公司协会。成立无锡市上市工作协会锡山区分会,引导上市公司遵法守规,诚信经营,健康发展,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沙龙研讨、项目对接、案例交流等活动,整合资金、人才、信息等资源,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三、成立上市服务联盟。组建由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股权投资机构等专业人员组成的“锡山区企业上市服务联盟”,无偿为企业重组业务、规范财务、完善公司治理、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激励等重大、复杂事项提供专业咨询,加强对企业合法合规指导。
四、建立上市服务专员制度。对于正式启动上市进程的企业,配备服务专员,实行“一对一”服务机制,主动对接,全程跟踪,负责企业上市具体工作的协调落实。
五、培育上市人才队伍。多层次、多批次组织开展资本市场专业知识培训,帮助政府服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全面、直观了解资本市场政策,熟悉上市操作路径,全区集聚服务专员、专家成员不少于30名。
六、搭建上市快捷绿色通道。发挥全区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集成式、集约化解决企业上市过程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向上级金融监管、证监部门及交易所争取,为企业上市提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守法证明出具、上市辅导验收等便捷通道。
七、建立上市企业储备库。加大对有上市意向企业的培育,建立完善企业上市储备库。全年纳入全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动态保持在100家以上,其中北交所上市后备企业30家以上,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20家以上,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10家以上,沪深主板及境外上市后备企业40家以上。
八、强化全方位金融赋能。加大投融资支持,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加强对后备企业的信贷、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各类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在锡山区设立产业基金,至2024年底力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注册规模累计达1000亿元以上。
九、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规范务实推进企业历史沿革确认,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涉及个性化事项处理,如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历史遗留问题等,需政府予以专项扶持的,政府将制度化地研究解决。
十、鼓励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在股改时,对自然人股东发生未分配利润现金分红、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按对锡山区产生的综合社会贡献,给予企业一定的奖励扶持。
十一、减轻企业重组成本。企业为了满足上市条件,实施的资产、股权等重组行为,按交易双方对锡山区产生的综合社会贡献,给予企业一定的奖励扶持。
十二、给予企业上市阶段性扶持。给予企业在完成股改、通过江苏证监局辅导验收、成功上市三个阶段分别奖励3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境外上市参照执行。
十三、鼓励企业新三板挂牌。给予企业在完成股改、报送新三板挂牌申请和成功挂牌三个阶段各奖励50万元,共计奖励150万元。
十四、鼓励募投项目落户锡山。上市企业首发募集资金在锡山区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按照投资额度,可分别享受100万、200万、300万元的奖励。
十五、支持上市企业做优做强。引导上市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再融资等方式做大资产规模,优化资产结构。对通过增发、配股、发债等方式再融资的上市企业,按其实际投资在锡山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0.1%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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