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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第九届阿炳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14034703/2022-00100 发文日期 2022-01-12 公开日期 2022-01-12
文件编号 锡府办〔2021〕83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第九届阿炳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锡山区第九届阿炳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政策解读.doc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
第九届阿炳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商务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锡山区第九届阿炳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锡山区第九届阿炳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我区群众文艺创作,培育群众文艺创作队伍,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也为无锡市“群芳奖”和江苏省“五星工程奖”的评选活动做好作品储备。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锡山区阿炳文化艺术节戏剧(小戏小品)、器乐、曲艺、声乐、舞蹈和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丰富多彩、健康欢乐、团结进取、高效节俭为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展示近两年来我区群众文艺创作的丰硕成果。
二、组织机构
由锡山区人民政府主办,锡山区文体旅游局、区文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办,锡山区文化馆、各镇(街道)社会事业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局)文体旅游科(文化旅游科、文教科、文旅科)协办。
三、评奖数量
本届评选戏剧(小戏小品)、器乐、曲艺、声乐、舞蹈等级奖若干个,美术、书法、摄影优秀奖各10个。同时评选“群文之星”10名,优秀组织奖、组织奖若干个。
四、评奖范围
(一)参赛作品的创作者、表演者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参演演员在同一门类舞台表演类作品中只能有一次进入市“群芳奖”决赛的资格。
(二)“群文之星”为经登记注册、服务锡山文化工作的文化志愿者,活跃在一线的村(社区)业余文艺骨干及积极支持群众文艺活动的热心人士。已获此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优秀组织奖”、“组织奖”评选范围为各协办单位。
(四)下列作品不可参加本届评选:
1.各专业文艺院团在职人员、专业艺术院校师生创作或表演的作品。
2.作品著作权以及主要创演人员身份存在异议的作品。
五、参评作品条件
(一)戏剧(小戏小品)、器乐、曲艺、声乐、舞蹈类参评作品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主题鲜明,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2.形式新颖,表现手法创新,表演技艺娴熟,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内容鲜活,讲述百姓故事,表达人民情怀,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地方特色;
4.群众原创,体现群众文艺特色,主要创作和表演人员在本地工作或生活;
5.规模适当,适合参加巡演活动,提倡小投入、小制作,鼓励小作品,彰显大情怀。
(二)美术、书法、摄影类参评作品应符合下列条件: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尚、创意突出,特色鲜明,惠民有实效。
六、参评作品形式
戏剧(小戏小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参演人员不超过12人(含乐队)。器乐、声乐时长不超过8分钟,参演人员不超过16人。曲艺时长不超过12分钟,参演人员不超过12人(含乐队)。舞蹈时长不超过8分钟,参演人员不超过24人。
美术作品规格:中国画作品4尺整张以内,横竖样式不限。油画、版画、水彩(粉)等画长宽尺寸不超过150×150cm。
书法类作品:书法作品一律竖式,篆、隶、楷、行、草五体均可,作品内容以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需标出原作者及篇名),草书和篆书作品需附有释文;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小字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篆刻作品在书法报送范围内,原件参评。
摄影类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每幅组照不超过4张(组),鼓励记录、纪实类作品投稿。以数码文件(1000万像素以上,JPG格式)形式投稿,电子文档中请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不接受电脑合成、网上下载和修改影像。
七、报送作品数量
戏剧(小戏小品)、曲艺、声乐、舞蹈专场:各镇(街道)选送1件作品参加比赛;器乐专场:各镇(街道)选送2件作品参加比赛;鼓励少儿、残疾人作品参加比赛。美术书法摄影类参评作品:各镇(街道)选送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各6件参加比赛(美术、书法、摄影作品每人限报2件)。
八、评比要求
(一)参评作品应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精神,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发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讲述百姓故事,反映多彩生活,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注重民族特色和锡山特色,具有浓郁的现代生活气息,主题鲜明,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二)所有参评作品须是2020年以后新创作作品。
(三)经选拔后推荐参加无锡市“群芳奖”、江苏省“五星工程奖”的节目,根据 “群芳奖”、“ 五星工程奖”的要求进行现场比赛或提供录制节目光盘、曲谱及剧本等。
九、各门类联系人
戏剧(小戏小品)、曲艺作品联系人:区文化馆刘艳梅,联系电话:88207067。器乐、声乐、舞蹈作品联系人:区文化馆高铖蔚,联系电话:88207067。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系人:区文化馆张剑芳,联系电话:88201805。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十、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认真抓好作品创作,力求在活动中取得好成绩,为参加市“群芳奖”和省“五星工程奖”打好基础。
(二)全面铺开,突出重点,鼓励创作,打造精品,参演作品要既有参赛冲击力又有群众欢迎度,使本届艺术节成为群众又一文化大餐。
(三)评委成员为市文化艺术活动评审专家库有关专家。
(四)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委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评奖作品创作、编导、表演、辅导等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得聘任为评委。
(五)参评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参加评奖资格,并撤销已获得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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