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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锡山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和调解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7 13:46     选择阅读字号:[ ]

  因多元解纷机制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锡山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和调解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人民调解员4名。人民调解员是经有关机关推荐或自荐,由区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在法院指导下专职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人民调解员由锡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并制发聘书。法院根据其调解案件的质效,定期考核,给予相应奖励。

  2、计划招聘调解辅助人员4名。调解辅助人员是指经有关机关推荐或自荐,由锡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在法院指导下专职从事辅助人民调解员工作的人员。法院根据其工作质效,定期考核。

  驻院人民调解员和调解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由法院负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满足招录法院的年龄要求:

  (1)人民调解员:70周岁以下;

  (2)调解辅助人员:35周岁以下。

  5、人民调解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道正派、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

  (二)在岗在职期间工作表现突出,身体健康状况能够适应人民调解工作;

  (三)具备一定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经验;

  (四)不兼任人民陪审员工作。

  (五)不兼任律师和法律工作者。

  调解辅助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二)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打字记录技能;

  (三)未与江苏各级法院签订《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驻人民法院从事上述人民调解和调解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

  1、报名电话:0510-88225803,0510-88227050(工作日工作时间);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7日止;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根据招录法院的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速录技能等级证书(如有)等材料。面试时间、地点由法院另行通知。

                                    

 

 锡山区司法局

                                    锡山区人民法院

                                  二O二O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