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关于命名个人调解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6 17: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个人申请、区人民调解协会选拔推荐的基础上,区司法局决定命名“锡山区东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学良”老班长调解工作室”等15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名单如下:
1. 锡山区东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学良”老班长调解工作室;
2. 锡山区安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许栋调解工作室;
3. 锡山区安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王玲调解工作室;
4. 锡山区安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兵调解工作室;
5. 锡山区羊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兵调解工作室;
6. 锡山区鹅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周国民班长调解工作室;
7. 锡山区东北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兵调解工作室;
8. 锡山区锡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老所长调解工作室;
9. 锡山区锡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老李调解工作室;
10. 锡山区锡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兵调解工作室;
11. 锡山区锡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小傅调解工作室;
12. 锡山区东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秦晓峰调解工作室;
13. 锡山区东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惠忠调解工作室;
14. 锡山区云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钱平”调解工作室;
15. 锡山区厚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浦敏华调解工作室。
无锡市锡山区司法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