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锡山区设施栽培智慧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锡山区设施栽培智慧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度无锡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委农〔20242号)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保证锡山区数字农业工作的有序开展,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就锡山区设施栽培智慧化提升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

2、项目名称:锡山区设施栽培智慧化提升项目

3、建设地点:锡山区

4、建设内容:全区连栋大棚(32个点位)配备安装环境物联网传感器,并对接省、区级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稳定上传监测数据,上传数据有效率达90%以上,做好传感器后期维护工作。

5、预算金额:贰拾万元(¥200000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2、投标人若是委托代理人投标,代理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202110月至今,获得的智慧农业领域省(部)级“奖项证书”。

4202110月至今,具有承接过智慧农业相关项目业绩。

  1. 提供项目售后服务体系、服务质量保证、服务团队、售后巡检、响应速度等相关材料。

三、投标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填写询价回执(见附件);

2、投标单位有效期内具有合法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3、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上述材料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则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

5、上述材料必须装袋密封,封口处应加盖公章,不密封的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袋上应标明技术单位名称。

、投标时间

    投标开始时间:2024101110:0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101710:00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锡山区团结南路3号锡山区农业农村局二楼西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审,选择中标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栋

    联系电话:051088252220,传真:88700973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团结南路3

 

 

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1010

附件.doc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