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锡府发[2018]49号)和《锡山区农村土地集中流转考核验收办法(试行)》(锡农发[2018]130号)文件精神,拟对土地流转集中率达到70%—90%以上,农业生产秩序良好、通过镇级验收和区级抽查的村(社区)给予土地集中流转补贴,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羊尖镇:严家桥村、宛山村、南丰村、南村村(经济薄弱村)、羊尖村、廊下村、丽安村(经济薄弱村)、龙凤巷村;
鹅湖镇:三新村、彩桥村、鹅湖村、新桥村、群联村、青荡村、松芝村、圩厍村、甘露社区、圆通村;
锡北镇:泾新村、八士村、联新村(经济薄弱村)、光明村、周家阁村;
东港镇:港南村、东南村、黄土塘村、东湖村(经济薄弱村)、亚光村(经济薄弱村)、张缪舍村、湖塘桥村(经济薄弱村)、东升村、新巷村、华东村、东青河村、港东村、陈市村(经济薄弱村)、山联村;
安镇街道:山河村、胶山村、安南村、春光村;
厚桥街道:嵩山村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4日-11月18日),在公示期间内,凡对以上公示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向锡山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510-88252220,88250371。联系人:华栋,张珏。
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