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区农业农村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对锡山区深化农村公共空间治理改革试验引入第三方顾问的招标公告

    为保证我区深化农村公共空间治理改革试验任务的正常开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引入第三方改革试验顾问向社会公开遴选。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团队,团队成员中具有农业经济管理或土地资源管理或农村区域发展等相关经济管理类专业人员;

2)本项目不得转包与分包;

3)投标人若是委托代理人投标,代理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二、项目要求

1项目概述

围绕省第四轮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课题“深化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结合锡山区乡村发展现状,为无锡市锡山区探索乡村公共空间治理长效机制提供技术咨询。本项目投资预算不超过20万元。

2工作内容

1)实地调研和日常技术咨询指导;(2)协助做好阶段性总结与座谈会材料撰写;(3)改革做法经验的总结与提炼,形成报告不少于2篇;(4)成果在省级以上媒体或省部级内参上宣传报道不少于2或农业农部相关司局领导批示1份;(5)协助起草完成相关探索乡村公共空间治理长效机制等制度性文件不少于2份;(6)协助完成中期和到期验收报告。

3、项目成果

1《锡山区深化农村公共空间治理评估报告》

2电子化档案材料

三、投标时间

投标开始时间:2022812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28189:00

开标时间:202281910:00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锡山区团结南路3锡山区农业农村局308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四、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审,选择中标人。

五、评标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100分,其中价格分50分,投标供应综合实力30分,工作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20分。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根据有效投标供应商排名情况,第一名中标;如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流标。若得分相同的情况下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按综合实力优劣顺序排序。

1、价格分(50分)

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者为有效报价,所有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价为满分,其价格分为5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其他投标价格分=最低投标价/其他投标价×5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供应综合实力(30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一项得3分,最高6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一项得4分,最高8分。

3)具有改革试相关经验,并能提供以往案例的,有一项得4分,最高16分(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工作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20分)

1)工作方案(5分)

2)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5分) 

3)进度计划方案(5分)

4)质量保证措施(5分)

 

联系人:丁凯,联系电话:88212912,传真:88700973

         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