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伟轩机械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7月14日对你单位未依法填报排污登记证案发出锡山环罚催〔2022〕12号《行政处罚执行催告通知书》,要求你单位自收到《行政处罚执行催告通知书》后10日内,缴纳罚款人民币捌仟壹佰柒拾元及滞纳金人民币捌仟壹佰柒拾元。由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锡山环罚催〔2022〕12号《行政处罚执行催告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7号)领取锡山环罚催〔2022〕12号《行政处罚执行催告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行政处罚执行催告通知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处罚执行催告通知书内容详见附件。
对本《行政处罚执行催告通知书》,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你单位要求陈述或申辩,应在接到本催告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法规宣教科提出。逾期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地址:锡山区锡沪中路97号 邮政编码:214101
部门:法规宣教科(423室) 联系电话:051088219327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