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的通知》(锡发﹝2021﹞4号)、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府发﹝2021﹞5号)及区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府办﹝2021﹞41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始申报2022年半年度锡山区科创产业发展资金(产学研合作奖励)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标准
针对区内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签订正式产学研合作协议,支付项目经费30万元以上,根据项目水平、知识产权产出和人才引育情况给予20%-30%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是在本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并属技术实施方,近两年内未出现严重安全生产事故或因环保违法受到处罚,无偷税漏税事实受到处罚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其他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失信行为;
2. 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成果转化条件;规范填报企业科技统计报表,规上企业须已在国家统计系统中如实填报研发活动相关统计数据;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能实行专账核算;
3. 项目合作单位必须是国内外高校、事业性科研院所;
4. 合作双方必须按照《合同法》要求,签订规范的产学研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时限、经费、付款方式、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等;
5. 产学研合作项目,主要指企业和国内外高校、事业性科研院所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施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解决企业在新产品研究、产品关键性技术研发、产品试制检测、产品设计等阶段开展的技术合作项目。申报项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和我区科技发展规划;
(2)项目实际支付合作费用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3)已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备案;
6. 同一项目分年度支付,单年度未满30万元,但两年度内合计支付达到30万元的,可以合并申请;每年度都超过30万元的,可单独申请,但奖励不超过两次;
7. 对近两年获评省级以上人才项目或入围市、区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计划项目的企业,按实际支付的30%比例给予奖励;其余按20%比例给予奖励。
三、申报材料
1.锡山区科创产业发展资金(产学研合作奖励)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如只有外文,需翻译成中文)及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备案证明;
3.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
4.项目合作单位出具的收款发票复印件;
5.企业付款支出记账凭证复印件;
6.人才项目立项文件及相关凭证;
7.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一个月内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
四、组织申报要求
1. 加强项目组织。各板块科技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研,加大工作力度,组织辅导和推荐企业申报。
2. 严格规范程序。各板块科技部门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辖区内的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3. 严禁弄虚作假。各板块科技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申请材料中申报内容和附件材料的真实性把关。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将记入锡山区科技信用档案,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五、申报事项和受理截止时间
1.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
2. 本通知文本格式可在“锡山科技”公众号查询和下载。
3. 本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由各板块科技部门签字盖章后统一送区科技局。
4. 开发区辖区内的项目由开发区科技局组织申报及政策兑现,结果报区科技局备案。
六、其他事项
1. 区科技局联系人:相雪晨、韦玲萍,联系电话:88210686、88212741。
2. 本通知仅为申报2022年半年度锡山区科创产业发展资金(产学研合作奖励)项目,资助标准和相关要求可参考《<关于加快推进科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区科技局。
附件:锡山区科创产业发展资金(产学研合作奖励)项目
申请表
无锡市锡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8日
附件:
锡山区科创产业发展资金
(产学研合作奖励)项目申请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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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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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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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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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板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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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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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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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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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总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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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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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具体到院系)及负责人(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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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产后年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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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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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申报人才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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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上企业是否填报江苏省研发活动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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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近两年支付经费 (已申请奖励部分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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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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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式(勾选) |
¨联合开发 |
¨委托开发 |
¨技术转让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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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500字左右)
1.申报单位基本概况; 2.项目主要内容和关键技术及对提升自身及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 3.产学研合作的模式、内容、目标、合作成果形式等; 4.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知识产权、社会经济效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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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 |
1.本单位(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 2.保证全部申报材料准确、真实、完整、有效,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无误; 3.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财政、审计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4.切实履行相关承诺职责,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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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单位申报情况属实,符合申报条件,予以推荐。
所在板块意见和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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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意见和盖章 年 月 日 |
注:知识产权指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