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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锡山区云林华美舞厅中心消防设计审查结果不合格的通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不合格)

锡锡建消审字〔2022〕第 0004 号

锡山区云林华美舞厅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 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 2022 年 05 月 26 日申请锡山区云 林华美舞厅内装修工程建设工程(地址:锡山经济开发区友谊北 路 300 号(木雕城 7-201-214);所在主体建筑 2-3 号商铺地上 建筑面积:13495㎡;建筑高度:17.5m;建筑层数:地上 4 层; 使用性质:商业。本次装修第 2 层局部,涉及装修面积:1000㎡ ;使用性质:舞厅。)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 查申请受理凭证文号:XS32020520220003)。 经审查,该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不合格,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疏散距离超过 11.25m,违反 GB50016-2014《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2018 版)第 5.5.17 条第 3 款、表 5.5.17 及《江苏省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P20 页第 12 条。 二、设计图纸表述西侧楼梯间为华美舞厅专用,前室阴影部 位面积未计入人员疏散且应保证本层其他商业部分的疏散符合规 范要求;若为合用,疏散总宽度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 GB50016- 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版)第 5.5.21 条。

以上问题修改后,应重新申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该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不得施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向无 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锡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6 个月内依法向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无锡市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