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娱乐场所的经营行为,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规范和完善娱乐场所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锡山区丁丑甲子礼仪工作室、无锡市锡山区泾声锡剧票友艺术团两家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场所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经营场所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不能提出充分理由的,注销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生效。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
联系电话:0510-88200511
特此公告!
附件:
注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场所名单
序号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地址
|
类别
|
1
|
锡山区丁丑甲子礼仪工作室
|
徐佳琪
|
320205110033
|
锡山区安镇街道锡沪路西段90号
|
文艺表演团体
|
2
|
无锡市锡山区泾声锡剧票友艺术团
|
林浩君
|
320205110027
|
锡山区锡北镇张泾丰惠路1号
|
文艺表演团体
|
无锡市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