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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正式启用啦!

 

      61日下午2点,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江阴市人民法院、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无锡市锡山区司法局、无锡锡东新城翠屏山旅游度假区,在锡山区九里河查桥段锡沪路南侧举行了锡山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启用仪式。

    仪式由锡山法院副院长王玄主持。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周科对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的正式启用表示热烈祝贺!周科表示设立锡山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无锡两级法院将以此次修复基地的启动为契机,为打造专业司法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示范平台,确保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的实际效果,为服务无锡生态文明建设,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提升高质量发展含绿量提供有力保障。

    启用仪式上锡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华军就排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如何应对做了重要讲话。作为排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会向环境有组织或无组织排放污染,存在损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风险,为了避免合法排污可能需要承担的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 一是企业在新建污染项目时,做好环评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充分评估项目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风险;

      ● 二是在生产活动中,做好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污染排放等生产台账的记录以及监控预警、应急准备等风险防控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 三是在发生污染事故后,及时开展应急响应,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害,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无锡市锡山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启动运行,标志着我区环境资源恢复性司法实践开启了一个新阶段,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必将为进一步强化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