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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力度

  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使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救助,基本生活权利得到保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体制逐渐完善,工作举措不断强化,帮扶手段逐步精准,使困难群众得到了有效的救助和帮扶,特别是对因病致贫家庭救助方式逐步完善,救助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实施“无锡市医疗救助”。对低保、特困、精退职工、重点优抚对象、无业重残、困难职工、低收入重大疾病(重症慢性病)患者等七类对象纳入医疗救助。免缴参保费并享受门诊特殊病种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年累计在10000元(含)以内,其个人负担部分给予全额救助;对年累计超过10000元的,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个人负担部分给予70%救助,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个人负担部分给予85%的救助。

  二是实施“中低收入居民疾病医疗自费支出救助”。针对特定对象、普通对象、特殊对象共三类群体,对于首次发病确诊救助、住院满1500元以上的自费支出给予相应救助。对于40种重大疾病、121种罕见病的,首次发病一次性救助1万元;住院按对应病种给予个人自费医疗达到1500元标准的,给予个人自费部分50-80%不等的救助。

  

三是实施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专项救助。凡在我区锡山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就诊的低保、特困、低收入重度残疾精神障碍患者,医保结报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给予全额救助。对于经本区转院到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就诊的上述患者,对于医保结报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给予专项救助。

 

  四是紧扣因病致贫,开展支出型深度贫困救助。做为我区特色亮点工作,自2010年以来,在全省率先开展支出型深度贫困家庭救助工作,成立了原始资金4.5亿元的区特困帮扶基金会,有效保证救助资金来源。在救助对象的认定和救助额度的确定中,明确以家庭重大支出作为主要考量内容,重点关注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严重慢性病或遭遇突发灾害(灾难)、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陷入困境,形成走访慰问、医疗救助、教育帮扶、就业援助等套餐式综合救助帮扶

  五是发挥惠民医疗保险作用,提高疾病风险抵御能力2022年初,我区将困难家庭看病难的问题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全区低保户、散居五保户、医疗救助对象和困境儿童等四类对象1504人,按人均保费158/份的标准,免费提供补充医疗保险——“江苏医惠保1号”,进一步提升了我区困难群体应对重大疾病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