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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心抗疫、助企纾困”十五项举措的通知

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心抗疫、
助企纾困”十五项举措的通知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
    《“同心抗疫、助企纾困”十五项举措》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4日


“同心抗疫、助企纾困”十五项举措

为进一步应对疫情影响,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稳定经济增长,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稳定健康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锡政发〔2022〕6号)及《无锡市“齐心抗疫”稳企惠民纾困补充政策》的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加大支持力度,附增以下政策措施。
1.减免小微企业租金。承租区级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2022年3-5月份期间租金全免的优惠,累计减免3个月租金;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各镇(街道)国有资产出租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可参照执行。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共克时艰,协商免租、减租、缓租,对大型商贸服务业重点场所业主单位减免租户2022年3-5月份期间租金超过一定额度的,经认定给予减免租金2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各板块为减免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租户租金的业主(房东)给予一定的减免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属国企、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区财政局,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各镇<街道>)
2.加强融资担保支持。锡山信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信泰担保”)对4月1日之后发生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统一降至1%。在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辖区内通过信泰担保提供服务后获得新增贷款的锡山区小微企业(不含存量转续业务),给予贷款利息50%的贴息,贴息时长3个月。(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锡山金投)
3.给予经营贷款贴息。对辖区内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旅游、零售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新增贷款(不含存量转贷业务),给予贷款利息50%的贴息,贴息时长3个月,与上条不重复发放。(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旅游局)
4.加强企业金融支持。引导和鼓励辖区内金融机构通过适当提高信贷额度、给予利率优惠、发放循环授信、随借随还贷款等方式,对企业和个人加大信贷支持;对疫情期间面临暂时困难的群体,帮助协商简化信贷流程、调整还款计划,提供无还本续贷和应急转贷等业务。对申报“苏科贷、锡科贷”的项目,区级审核“日清日结”。(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科技局)
5.加强产业政策扶持和物流支持。对符合我区相关产业扶持政策条目的企业和项目,提前组织企业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提前组织兑付相应扶持资金,并进一步扩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减轻企业物流负担,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组建爱心护航车队,设立货车驿站及驾驶员定点集中居住酒店,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
6.积极稳定外贸增长。做好市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配套及时兑现。根据市2021年度外贸稳增长专项扶持资金相关要求,根据2021年度进出口数据,对贡献份额大、经济运行质量好的外贸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奖励的免申报兑付。(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7.推动零售业恢复发展。积极响应无锡市“太湖购物节”系列主题购物节活动,对开展促销和品牌展示活动,积极参与全区性商贸促销联合活动或购物节、美食节活动的商贸流通企业,按照每次实际投入额的50%给予补助,每次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围绕汽车销售等重点限上零售企业,鼓励商家、企业、平台等继续发放生活类惠民券。(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锡山文商旅)
8.支持企业拓展线上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含餐饮)、生产销售型企业做特色提规模,积极开拓线上市场,发展商贸业的新场景新业态。对纳入锡山商业统计,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或采用直播电商模式拓展市场,或积极推广自提、外卖、无接触配送方式的单位,按其开店费用、运营费用、推广费用等实际支出的20%给予补助,每家单位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9.给予教育行业扶持。对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和已备案的托育机构,按照机构人员规模予以分档补贴,人员规模500人(含)以下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人员规模500人(不含)-1000人(含)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人员规模1000人(不含)以上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同一单位既有幼教又有托育的,人员规模合并计算)。(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
10.给予旅游行业扶持。对旅游景区、省四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等旅游企业2021年度在各类媒体投放的锡山旅游产品、线路广告以及开展的各类旅游营销活动,按照投入额的3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对在锡山区内注册登记的旅行社总(分)社,给予2022年3-5月份期间门店租金100%的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5万元(已享受第1条的除外)。(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财政局)
11.给予文娱行业扶持。对2021年12月31日前在锡山区注册登记的职业培训机构和网吧等文娱场所,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场所按规模与关停时间分档给予每家5000-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辖区内影院给予2022年3-5月份期间租金50%的补贴。对一定规模的实体书店给予2022年3-5月份期间不高于租金50%的补贴,对公益性农家书屋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体旅游局、区财政局)
12.给予特殊人群补贴。对取得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残疾人,给予每户每月1000元的停业补贴,补贴不超过3个月;对取得合法证照,租用或利用商铺开办的盲人按摩机构,给予每户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疫情防控暂停服务期间,在“残疾人之家”中符合条件的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按原出勤补贴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区残联、区财政局)
13.加大稳岗扩岗力度。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及技能人才,辖区内制造业、研发类企业引进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并缴纳社保的,按照本科生或高级工每人1000元、硕士研究生或技师每人2000元、博士研究生或高级技师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14.给予企业防控补贴。对在2022年疫情期间持续经营并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大型餐饮企业和专业市场,按照投入成本的30%予以补贴,每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上述商业场所中纳入“应检尽检”范围的人群免费开展核酸检测。强化进口物品企业疫情防控扶持,对进口物品企业全员核酸检测、第三方消毒、环境物品样本检测等相关费用给予50%的费用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15.帮助企业容错修复。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失信行为实施信用豁免,及时指导各类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对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不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城管局、锡山生态环境局、区税务局等)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规定时限的,后期可视情况适当延长;未规定时限的,有效期至2022年底。同一事项,与国家、省、市政策相重合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企业和个人如违反疫情防控政策,情节严重的,予以“一票否决”。相关扶持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本意见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商相关责任单位解释,并由各相关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政策解读链接:锡山助企纾困“十五条”兑付服务指南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