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江苏金麦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登记(备案)决定书送达公告
江苏金麦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2年3月4日作出(02832312)公司登撤字〔2022〕第00000002号《撤销江苏金麦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登记(备案)决定书》,决定撤销2015年7月21日你(单位)的监事登记。因通过其他方法无法送达,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撤销江苏金麦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登记(备案)决定书》。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六十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10-88220560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
附件:撤销江苏金麦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登记(备案)决定书(02832312)公司登撤字〔2022〕第00000002号.docx
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3月21日